引咎自杀的意思

〝引咎自杀〞是社会上少见的,自私,逃避责仼的愚蠢行为。在中国历史上有“李离伏剑”的故事。春秋时晋国的狱官李离,在审理一桩案子时,由于误听一面之词,将一人冤死。李离认为, 错判人受刑。自己也得受刑;错判人受死,自己也得受死,我死无悔,遂伏剑而死。

现代社会中,〝引咎辞职〞才是常见的事例,按规定“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负责人应该引咎辞职。

在外国政治环境中,一些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引咎辞职也是一种政治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所以严格来说,〝引咎自杀〞是违法的逃避责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