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汉谟拉比法典

19011二月,一支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座名叫苏萨的古城遗址进行发掘工作。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岩,几天后,他们又发现了两块。他们把三块拼在一起,恰好是一块椭圆形的圆柱形石碑。这块石碑高2.25米,底部周长1.9米,顶部周长1.65米。石碑前半部分精美的浮雕中,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查马克坐在宝座上,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站在它的前面。查马克赋予汉谟拉比皇权的象征。石碑下部刻有汉谟拉比制定的法典,是用楔形文字书写的。几个字已经润色过了。这块石碑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系统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在巴比伦王国第六代汉谟拉比时期制定的。原法典刻在一根玄武岩石柱上,故又称“石柱法”。

汉谟拉比法典是现存最古老的奴隶制法典。要实现法律的统一,调整新的经济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这就是古今法律的相似之处。作为最早的成文法典,其内容或精神或多或少被后人继承和发展。与中国近代法律相比,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体现。

这部法典共282条,约8000字,分为前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正文共282条,包括诉讼程序、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继承和奴隶地位。

就结构体系而言

《汉谟拉比法典》的序言、正文和结论与宪法相似,但它比宪法多了一个结论。

但实际上,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序言和结论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说明权力的来源:君主的神权;表达法律的神圣性:不遵守法典的人将受到上帝的惩罚。这类似于中国现代国家宪法序言的作用。权力来自人民,违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其文本中,它涉及民事、刑事和诉讼领域的基本问题。类似于我国民法体系中法律部门的分类。而《汉谟拉比法典》是典型的诸法合一、民事刑不分的古代东方法,而近代中国法律体系有专门的民事刑分类。

就守则的基本内容而言

首先,在土地所有权和私有制方面

在巴比伦的鼎盛时期,其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较高的发展水平,并有一定的私营经济。但与希腊和罗马相比,其生产力仍然较低。因此,为了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土地是国有的。这种国有制表现为,国家土地基本上以王室土地和公社土地的形式存在。皇家土地出租给自由民,收取实物租金或分发士兵作为服兵役的报酬。这两部分土地都不能买卖、捐赠或抵押。公社是巴比伦中央集权统治的基础,由国王任命的官员管理。公社的土地属于成员集体,交给每个家庭耕种,前提是履行对公社的义务。

同时,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汉谟拉比法典》也开始有限度、有条件地确认和保护土地私有制。它明确规定了私有土地和房屋的买卖、抵押、租赁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制。同时,由于生产力低下的事实,土地也实行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主要以粮食等农作物作为税收。而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是集体耕种,对集体履行义务。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不允许随意买卖和转让。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土地的限制逐渐放宽,形成了土地承包制,变相承认土地私有制,并在一定时期内有所限制。并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在社会结构方面

巴比伦处于奴隶制阶段,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对于士兵,法典对他们的财产给予特别保护。保持和加强国家的军事实力。

中国是一个人民民主和专政的国家。人民的法律地位也由法律确定。

至于军人,出于同样的目的,我们的法律也有一系列的保护法规。对军事人员的审判独立于地方司法。

第三,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法方面

根据法典的规定,巴比伦实行以契约为基础的买卖婚姻。没有契约就没有婚姻,契约对婚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继承,该法确立了家庭继承的原则。此外,《汉谟拉比法典》包含了遗嘱继承的因素,但并不完整。

我国现代婚姻法采用国家登记成立原则,也是契约婚姻。没有民事登记和领证,就没有婚姻,没有法律保护。

在继承方面,无遗嘱继承采用继承顺序论,即在直系亲属、相似性、家族继承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安排继承。

第四,就债权法而言

经济关系的调整是汉谟拉比法典的重要内容。法典中有很多调整债务关系的内容。巴比伦债务的主要形式是契约债务,也是侵权债务。《规范》中提到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买卖、借贷、租赁、承包、保管、合伙、雇佣等。守则规定重要的合同必须是书面的。法典用大量条文明确规定了土地、庄园、房屋、动物、船舶等的租赁。贷款利息等具体问题也有明确规定。这些关于债务的规定反映了私有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债的调整也是我国现代民商法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保护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中,它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在现代民商法中,债的分类不断细化和具体化。强调契约的作用。汉谟拉比法典中的债的关系在现代民商法中依然存在。

第五,在刑法方面

《汉谟拉比法典》所涉及的犯罪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国务罪、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婚姻家庭罪、诬告罪、伪证罪、职务犯罪等。

与现代法律相比,汉谟拉比法典的分类不够合理和严格。中国现代刑法划分了十类犯罪。而《汉谟拉比法典》中的主要罪名,基本上包含了主要的犯罪类型。

从《汉谟拉比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十种罪的影子在上面。

第六,在诉讼制度方面

司法由世俗法院管辖,社区领导人也拥有基本的司法权。皇家法官接受国王的任命,负责各大城市案件的审理。国王享有最高司法权,不服可以向国王上诉。国王享有赦免权,可以随意亲自审理一些重要案件。

近代司法权归中央,各地法院官员由中央任命。如果他们对审判不满意,他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上诉。总统有权签署赦免令。

这两个国家都是中央集权国家,在诉讼制度上有很多相似的表现。

功能和特点

《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维护君权、确立自由人对奴隶的绝对统治和支配地位的特点。体现了群体本位的意识。

当法典赋予公民权力时,它强调履行对国家和社区的义务的前提。强调个人权利和义务与公社团体资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