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祖康的个人附件

(一)担任国际会议主席、副主席、调解人、协调员及专家情况

1、军控和裁军领域

2006年 任《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4次审议大会副主席,日内瓦

2002年  任《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经修订的二号议定书第4次缔约国年会副主席,日内瓦

2001-2002年 任《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5次审议大会副主席,日内瓦

2001年  任《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2次审议大会副主席,及《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经修订的二号议定书第3次缔约国年会副主席,日内瓦

1992-1993年 任联合国常规武器转让登记册政府专家组中方专家

2、社会领域

2006年  任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第1届缔约国大会副主席,日内瓦

2005年  任联合国训研所第43届理事会成员

2004-2006年 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与人权理事会“相同观点集团”协调员,日内瓦

2002-2003年 任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组主席,日内瓦

2001-2006年 任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代理代表,日内瓦 3、经济领域

2006年  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秘书长名人报告务虚会主席(大使级),日内瓦

2006年  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第11届大会中期审议务虚会调解人(大使级),日内瓦

2004年  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第11期届大会全体委员会主席,巴西圣保罗

2003-2004年 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第50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主席,以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秘书长咨询小组主席,日内瓦

2003-2004年 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第11届大会筹备会主席

2002-2003年 任国际电信联盟北京知识产权峰会筹委会两主席之一,日内瓦

(二)担任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谈判代表、专家情况

1、政治领域

2005年  任出席斯坦利基金会联合国改革会议中方专家,瑞士

2003年  任出席国际议会联盟第109届大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特别顾问,日内瓦

2002-2006年 任出席联合国赔偿委员会(安理会附属机构)第39-60届理事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军控和裁军领域

2006年任出席裁军谈判会议2006年第1期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0年  任出席第6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

1998年  在安理会“五常”外长关于处理南亚核危机的日内瓦会议期间,担任中国外长唐家璇的顾问,并在谈判起草后来成为安理会1172号决议基础的“五常”外长会议《联合公报》时,担任中方首席谈判代表。

1995-2001年 任出席分别于1995-1996年和2001年召开的《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1-2届审议大会、分别于1997年和2001年召开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5-6届审议大会、分别于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召开的《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第1-4届年会、以及2001年召开的促进《全面禁核试条约》生效第1次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

1995-1997年 任出席裁军谈判会议各期会中国代表团团长1995-1997年 任出席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各期会中国代表团团长

1995年任出席第5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与延长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并任出席该会的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的顾问,为该会通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限期延长的历史性决定做出积极贡献

1995年任起草和通过安理会有关在无核武器国家遭受核袭击时向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的984号决议的中方谈判代表

1993-1994年 是参与中国外交部处理第一次朝核危机的主要高级官员之一

1993年  任处理“银河号”事件的中国政府代表

3、社会领域

2006年任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6年  任出席世界卫生大会第1次特别会议、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执理会第119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日内瓦

2006年  任出席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缔约国第1次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5年任中国代表团团长,与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政府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公约》的初始报告问题进行对话,日内瓦

2005年任中国代表团团长,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政府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二份报告问题进行对话,日内瓦

2005年  任出席《日内瓦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4-2005年 任出席修订《国际卫生条例》政府间工作组第1-2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4年 任出席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就业论坛”(北京)中国代表

2003-2006年 任出席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国际联合会第28-29届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2-2006年 任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8-62届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1-2006年 任出席第90-95届国际劳工大会(日内瓦)中国代表团代表

2001-2005年 任出席国际移民组织理事会第82-90届大会中国观察员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1-2003年 任出席联合国难民高专执行委员会第52-54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2001年 任出席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就业论坛”中国代表,日内瓦

4、经济领域

2006年 任出席国际电联第17届全体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土耳其安大利亚

2006年 作为专家出席法国阿斯潘研究所举办的第7届欧非关系国际研讨会

2004-2006年 任出席第40-42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日内瓦

2002-2005年 任出席世界信息社会峰会突尼斯阶段会议筹备会中国代表团团长,日内瓦

任出席世界信息社会峰会突尼斯阶段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突尼斯

2002-2007年 任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中国政府代表

2001-2006年 任出席南方中心代表理事会年会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1-2002年 作为大使参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事务

(三)双边谈判

1998年 在中方与美国国务院就南亚核试验的三个联合声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议定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经修订的二号议定书、起草中美两国元首关于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双边文件等事务谈判中担任中方谈判代表1994-1995年 在中国与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就中方向两国提供安全保证有关文件起草谈判和磋商中担任中方谈判代表

1994年 在中俄就起草《中华人民***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谈判中担任中方谈判代表

(四) 难忘的耻辱

弱国无外交,1993年7月7日,发生著名的银河号事件,当时负责人是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处理此事时候,说了三个窝囊。说:这个事件,如果我们不处理,窝囊!如果我们处理,让他登船检查,我们窝囊。如果美国检查,到时候没有这个化学武器,美国窝囊。在北京接受了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王志的专访接受访问的时候,又连续说17次窝囊。注:当时银河号从天津的新港起航,经过上海,吉隆坡,快到安曼的时候,美国对外宣布:银河号上面可能有化学武器原料运到伊朗。并且给出三个条件让中国选择。第一个条件:立刻让银河号返航,第二 ,接受美国人的检查而且是登船检查 第三 ,停留原地,等候发落。如果不接受条件,中国将会受到制裁。从一天三顿改成一天两顿。后面有三艘美国军舰,天上有直升机。一直到8月28日,由沙乌地,美国和中国一起上船检查。因为达成协议,628个货柜中有49个是属于伊朗货柜,所以当检查第一个伊朗货柜的时候,看到有黑色东西,检查人员当场很开心,但是中方说这是染料,8月31号化验结果,检验结果确实是染料。但是美国还不死心,又提出要求要检验两个提单号码,分别是CSAQ3102和CSAQ3101。但是628个货柜里面没有这两个提单号码。美国又提出: 凡是跟01 02有关数字 如10这些,都要查。但是如果查势必违反协议,因为协议说好只能查伊朗,不能查第三国。结果还是没查到,最后,美国说:所有的货柜全部检查,不管你是哪一个国家。并且在检查结果还没有确定下来那一段时间内,美国单方面宣布中国银河号船就是带有化学武器,导致周围国家没有港口愿意接纳中国银河号。在接受检查期前,美国直接关掉中国银河号上的GPS,所以中国银河号不能逃避美国的检查,这也为中国的北斗卫星埋下伏笔。 2005-2007年 任联合国训研所执行理事会理事(第二任)

2002-2004年 应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邀请,担任联合国训研所执行理事会理事

2001年至今 任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会员

1994-1999年 任联合国裁军咨询委员会委员 《标本兼治解决扩散问题》—— 在“国际战略研究所第四次战略审议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9月9日,日内瓦

《中国与美国关于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观点》—— 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沙祖康在2001年3月14日吹风会上的讲话,载于《裁军外交》第55期,2001年3月

《维护反导条约,促进国际安全》——2001年3月,渥太华。

《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容破坏》——发表于《人民日报》,2000年8月

《展望未来》——发表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刊物《纵览》,2000年5月

沙祖康大使在200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的发言”,2000年4月24日

《美国导弹防御计划:中国的观点》——发表于《裁军外交》第43期,2000年2月

《面临十字路口的不扩散体系》——在英国“威尔顿公园研讨会”上的讲话,1999年12月14日

《中国反对美国导弹防御计划》——发表于《人民日报》,1999年11月26日

《为何维护反导条约》——发表于《人民日报》网络版“热点观察”栏目

《反导真能增进安全吗?》——在第二次中美军控研讨会上的讲话,1999年4月28日

《关于防扩散的一些想法》——在第7次卡内基国际防扩散研讨会上的讲话,1999年1月11-12日,美国华盛顿

“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在200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议上的发言”,1997年4月8日,纽约

“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在第50届联大第一委员会上的发言”,199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