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为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对立统一性、矛盾的斗争性。

1、矛盾的普遍性

在矛盾论的视角下,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存在于一切事物和事项中。矛盾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相互对立的矛盾力量通过斗争、改变和转化,推动事物的前进、发展和变革。

2、矛盾的对立统一性

矛盾的对立统一性是指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矛盾的对立面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和性质的矛盾,次要矛盾则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起次要作用。

3、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通过斗争实现矛盾的解决和发展。矛盾的斗争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曲折和复杂性的。在斗争的过程中,矛盾的不同方面、不同力量之间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存在的前提。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为存在条件,主要矛盾之所以是主要矛盾,是相对于次要矛盾而言它才是主要矛盾,没有次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同样,次要矛盾之所以是次要矛盾,它也是相对于主要矛盾而言,没有主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主要矛盾的解决规定着次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解决的好,次要矛盾就容易解决。反之,次要矛盾的解决又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又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