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对抗中撞死了对方要判刑吗?

球场对抗十分激烈,尤其是在高速运转的比赛中,可能突然间一个动作就可能让运动员遭受致命的影响,比如2015赛季登巴巴断腿事件,还有当年沉阳外援班古拉眼球被爆导致终身失明那事。至于对抗中这种被撞身亡的事件国内外体坛还很罕见。但是对于对抗相撞身亡是否要判刑这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去查明的是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

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比如球场上的一些恶意报复事件,某两个球员相撞倒地,但一方认为对方犯规在先站起来在向对方球员报复一脚,也许这一脚巧合的就踢到了对方的致命部位,导致死亡。但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球员A把球员B撞休克,后者不治身亡,应该属于后者,那么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当年青岛队球员将沉阳外援班古拉的眼球踢碎,最终也只拿出了几千块钱赔偿后者,但后者却不幸终身残疾。但肇事者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最多时招致了大家的谴责。

球场对抗中撞死了对方要判刑吗

球场对抗中,实际上互相的冲撞很常见也很正常,因为冲撞而死亡,也是有一定发生概率的。因为冲撞导致对方死亡,多数情况下,属于正常的意外,当事人不是犯罪,不会被判刑,也不属于侵权,无需赔偿。至于死亡者,一般情况,这种场合都会购买有高额的意外伤害保险,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另外,死者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待遇。

少数情况下,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则可以根据过错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所谓过错,如果在球场上,一般是指违反常规的不正常操作。

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对方的伤害是故意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例如,两只球队有嫌隙或者发生过争吵,或者因为某种事情发生过矛盾,当事人事先或当场表示要报复死亡一方,并且因为故意行为导致了其死亡,这种情况,加害方有害人的故意,发生了害人的行为,产生了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要看其主观动机。如果其主观动机就是致对方于死地,或者虽然主管动机不是置对方于死地,但明知作出的行为足以致死对方,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反之,如果其动机只是教训对方,实施的行为也是一般的伤害行为,但是因为失手造成对方死亡,这种情况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总之,在体育比赛中,参赛的球员之间肢体接触在所难免,动作规范,即使给他人造成了的伤害,也是实属意外,法律是给予免责,受害人也是认可的。但若出现报复性的非竞技层面的肢体接触,就另当别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