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生子休80天假,公司以什么原因开除?

依据规定,广东省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然而,在广东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女职工,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

双方闹上法院后,涉案公司被判违法,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上述案例。法院提醒,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钟某于2012年12月17日入职某电气公司,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工资至2019年4月。钟某于2019年5月8日顺产生育一孩,并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休产假。2019年8月20日,电气公司以钟某已连续旷工六天为由,向钟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经查,钟某曾于2019年8月1日向电气公司人事经理申请奖励假休假。双方发生纠纷后,钟某请求电气公司向其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支持了钟某的请求。电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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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难休产假员工不得人心

此前,上海某家具公司给一名休产假的女员工的邮件流传网络。内容是要求这名女员工每天按每小时600字完成一篇销售支持心得,一个错别字罚50元,重复一句罚100元,晚交或漏交罚500元。文中还“贴心”地提示:“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保护你,给你安排手写。”

看到这封邮件,网友直呼“气到发抖”。或许是迫于舆论压力,该公司回应“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这名女员工已在单位工作六年,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公司表示将进行整改、道歉、整顿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