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第七位君主秦文公:简介,秦文公猎杀黑龙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秦文公元年(公元前765年),秦文公住在西陲宫。
秦文公第三年(公元前763年),秦文公率领700名士兵去东方打猎。
秦文公第四年(公元前762年),秦文公到达涪水和渭水的交汇处。秦文公说:“过去,周王室把这里的土地给了我的祖先秦英(即秦非子)作为封地,后来我们终于成为王子。”秦文公命令人们预测这里是否适合居住。占卜的结果说这是吉祥的,秦文公下令在这里建造城市。
姬敏扩张到秦文公的第十年(公元前756年),秦文公梦见有一条黄蛇,它的身体从天上垂到地上,它的嘴一直伸到~城(今陕西洛川县东南)周围的田野里。秦文公从梦中醒来后,他问斯通在梦里发生了什么。史东回答道,“这是天帝的象征。请献祭给他。”秦文公于是下令建立~(古代祭祀天地五帝的固定场所,因建在~城所以叫~城),用牛、马、羊三祭来祭祀白帝。
秦文公十三年(公元前753年),秦文公设置历史学家记录重大事件,大部分人都受过教育。
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秦文公出兵攻打西戎,西戎大败而逃。于是,秦文公把周朝遗民收归己有,把疆域扩大到岐山(今陕西省宝鸡市以东),把岐山以东的土地献给周天子。
秦文公十九年(公元前747年),秦文公在陈仓打猎时,得到一块名为“陈宝”的石头,颜色像肝脏。然后,秦文公命令人们在北阪市建造陈宝殿,并用动物献祭。陈宝寺东南方,晴天有雷鸣之声,众雉鸡随之歌唱,故称“鸡鸣之神”。
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秦文公制定了消灭三族的刑法。
秦朝时,武都县孤岛县(今陕西陈仓山)南山有一座努特寺,旁边长着一棵梓树。秦文公二十七年(公元前739年),秦文公派人去砍倒这棵楸树,突然刮起了暴雨。树上的伤口马上就合上了,整整一天都没剪掉。秦文公派了更多的士兵,多达40个人拿着斧子不停地砍。士兵们累了,就回去休息。其中一个伤了脚,不能走路,所以他不得不躺在树下。他听到鬼魂对树神说:“难攻吗?”其中一个树神说:“哪里有努力?”鬼魂说:“秦文公不会放弃的。我该怎么办?”树神回答;“秦文公能把我怎么样?”鬼魂说:“如果秦文公派300人用头发、树干周围的红丝线、赤褐色的衣服和骨灰来砍你,你不会尴尬吗?”树神无言以对。第二天,伤了脚的人告诉秦文公他所听到的。然后,秦文公让士兵们穿上赤褐色的衣服,接着切开伤口,撒上灰。结果树被砍倒了,一只青牛从树上跑出来,跑进了富水里。后来青牛跑出了丰水,秦文公派骑兵杀了它,但一开始没打赢。一个骑兵倒在地上,爬回马背上。当他的发髻散开时,他顶着头发追着它跑。青牛害怕他,所以她逃进了丰富的水,不敢再出来。所以,秦国从此就设立了骑乘马。
他死了,葬在秦文公四十八年(公元前718年)。太子秦文公死后,谥号为X公(史称或)。秦文公改他的孙子(秦景公的儿子)为他的继承人。
秦文公五十年(公元前716),秦文公病逝,葬于西山(今陕西省宝鸡市)。秦文公死后,他的孙子为秦献公继承了王位(秦宁公的作品)。
在秦文公统治时期,他下令建造城市;设编年史史家,教化百姓;打败西戎,将周朝遗民收归己有,将秦国的疆域扩展到岐山以西(今陕西省宝鸡市以东);立刑法灭三族。
对秦武公的历史评价:“猛士、静士、宪士不倒地,显天子之天,无礼也。”
司马迁《史记》:①“秦始辅公,文、苗、献、孝所撰章后,微侵六国,尚有数百年,至始皇帝能取冠。”;(2)“及文公超长,熙熙攘攘与夷弟,尊陈保,并营之间。”
史记记载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
家族成员的祖父:秦庄公。
父亲:秦襄公。
儿子:秦×龚()
孙子:秦宁公(秦献公)
文学形象小说在东周长篇历史小说《列国志》中,秦文公出现在第四部小说《秦文公郊应梦,郑庄公掘地迎母》中,多描写《史记·秦本纪》中发生在秦文公的神迹事件,与《史记·追求》、《史记·正义》中的记载基本一致。
歌剧《大秦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