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被妻子砍伤,男子被发保护令,既已遭到家庭暴力为何不离婚?

重庆市凉平赵某为保护自己免受妻子伤害被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是时代的进步还是给男人蒙羞 谈到家庭暴力,谈到婚内配偶之间的人身伤害,人们眼前大都会浮现一个面目狰狞的丑陋男人形象,好像施虐者与女人无关

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男人大都四肢发达健壮高大,女人则娇小力弱性格温柔,从力量对比的角度讲,女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往往是被欺负的对象。但是一旦融入社会因素,形势扭转乾坤颠倒者大有人在,尤其在这个男多女少的时代,阴盛阳衰现象已经不是个例,早就见怪不怪。

这不,重庆市凉平的赵某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我们给我们上演了一个这样的经典案例

赵某和高某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像大多数普通家庭一样,夫妻二人在生活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绊绊,但是他们这个家庭中处理矛盾的方式方法却与普通家庭大相径庭。2020年11月的一天,赵某和高某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没想到高某恼怒之下失去理智,竟然挥刀向丈夫赵某的头部砍去,赵某躲闪不及头部被砍死,流血不止,只好到医院进行紧急包扎。

时间过到很快,转眼到了2021年,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并没有给赵某带来一丝一毫好运气。2月2日,也不知道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赵某和高某二人又一次发生激烈争执,赵某人生历史上惊人的一幕再次上演,高某又持刀向赵某砍去,由于人生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高某这次没有选择砍赵某的头部,又把他的肩部砍伤。

俗话说是可忍孰不可忍,赵某面对妻子一次又一次对自己施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赵某没有选择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恶止恶鲁莽报复行为,而是果断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2月9日,赵某伤势稳定以后来到重庆市凉平法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妻子他的高某停止对他进行殴打、谩骂等行为。重庆市凉平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也开展了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但是高某拒不执行。凉平区人民法院只好依法发布给赵某第一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或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俗话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家庭暴力,赵某在受到伤害以后,没有选择报复,没有选择离婚,而是拿起了法律武器,我们既佩服他的大度宽容,又赞赏他的理智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