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委和交通局的区别

“交通委”一般是当地政府赋予更多组织协调职能,而“交通局”一般只是有纯交通的职能。

“交通局”也就是现在的“交通委”。有些地方叫“交通委”,有些地方还叫“交通局”。“交通委”一般是当地政府赋予更多组织协调职能,而“交通局”一般只是有纯交通的职能。交通局属于交通部下属的部门,职权是公路、水运的规划、管理、建设,资费征稽、稽查等。交通委员会还专门设有执法机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全市公***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其执法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全市公路交通检查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郊区县的交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郊区县提起复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

"交管局”则是“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简称,是公安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机动车辆管理。交管局隶属于公安系统,其职能是指导、监督道路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机动车辆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和审验;负责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四)培育、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