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咏梅的任职经历
1991-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任教,教授法律英语、大学英语等课程;
1999-2009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任教,教授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
2009-至今,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任教,教授国际经济法、WTO法、WTO案例解析等课程。
社会任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国际投资贸易法律事务顾问。
1991-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任教,教授法律英语、大学英语等课程;
1999-2009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任教,教授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
2009-至今,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任教,教授国际经济法、WTO法、WTO案例解析等课程。
社会任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国际投资贸易法律事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