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得

《启示录》又名《默示录》,是《新约圣经》的最後一章,据说是耶稣的门徒约翰所写的,主要是对世界未来的预警,包括对世界末日的预言。是传道士传教的重要依据。其中许多神话和比喻,成为基督教世界艺术的经久不衰的源泉。

启示录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启一1)。当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迫害教会期间,使徒约翰被放逐到拔摩海岛上,主在那里向他显现,把「现在的事和将来必成的事」指示他(一19);约翰即把所看见、所听见的真道和见证一一记录下来(启一3,十4),成为启示录一书。时间约在主后94~96年之间。

启示录是圣经各卷中最难懂的一卷,解经家各作不同的解释,大致可归为四类:

 ?过去式解释法(Preterist Interpretation):此说认为本书诸表征是指当时发生的事,所以已成过去,与现时代没有关系。

 ?历史式解释法(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此说认为本书是用预言的手法,写下自当时至主再来时的人类历史。各表征是显示在这段历史中陆续发生的事件。

 ?未来式解释法(Futurist Interpretation):此说认为本书第四章以下皆为对未来的预言,它们将应验于教会被提之后,即七年大灾与千年王国时代。

 ?灵意解释法(Spiritual Interpretation):此说认为本书的一切表征是指示真神支配人类历史的原理与原则,不是预言特定的事实。所以当以原理或灵意解释之。

本会对启示录的解释,多赞同黄以利沙长老在《启示录的研究》一书里的看法。启示录第一章19节所说「现在的事」,我们认为是指当时教会的事;而「将来必成的事」,是指晚雨圣灵降临重建真教会,至耶稣基督再临期间将要发生的事。本文因篇幅有限,只提出五个重点信息略为解释,盼读者从中窥见启示录的概貌,而对研读启示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