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死囚在行刑前发现自己怀孕了,刽子手还会扣动扳机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死囚区的妇女怀孕,死刑在法律上是不适用的。被判死刑的女性,如果经过详细的身体检查确定怀孕,就不会被执行死刑,可以保证存活,一般会判无期徒刑。

根据法律,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这里的“量刑不当”既包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个被判死刑的女人,只要在行刑前一刻说自己“怀孕”,就不会被立即处决。即使她自然流产或者事后堕胎,也不能以同样的罪名判她死刑。这是因为这是保障女性人权的一种绝对方式,也是保障生命权的一种体现。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死囚可能会想尽办法在行刑前怀孕,因为这是一种保命的方法。如果他们采取行动,可能不会成功,但如果不采取行动,他们将百分之百面临死亡。但问题是,一个死囚在监狱或者看守所里,怎么可能怀孕?但凡是没有绝对的,总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国外的新闻,说一个男狱警和一个女囚发生了性关系,女囚怀孕了。这其实挺常见的。无论是女囚的故意,还是男狱警的淫欲,只要形成了女囚怀孕的事实,那么女囚就免于死刑。

正是因为法律上这种保护女性绝对权益的调控,也给了一些犯罪分子一些可乘之机。比如一些贩毒集团利用孕妇贩卖毒品,这些怀孕的女罪犯即使被抓,也不会被判死刑。所以犯罪团伙利用这部本来是保护人权的法律,公然践踏法律,往往让这些犯罪团伙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