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国家之间是什么关系 ?
个人与祖国的构成关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首先,个人与祖国相互依存,祖国由个人构成,没有个人就没有祖国;个人也离不开祖国,离开祖国的个人就会失去原来存在的意义。其次,祖国不是每个人的简单相加,优化的系统的祖国大于每个人的总和。
最好,个人与祖国之间有相互作用。一方面,国家对个人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每个人向统一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每个人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反作用于国家,个人的变化也会影响国家的变化。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基本上都建立在一个叫做“民族”的基础上,而所谓“民族”又是由部分“个人”虚构出来并通过一种叫做“民族文化”的文化重构加以固化的。
扩展资料:
个人和国家关系典故:
基于霍布斯理论中不合逻辑的地方,洛克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契约观点。他认为自然状态对人的伤害是偶然的,该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自由、和平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平等地享有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拥有财产等“天赋人权”。在这些权利中,财产权最为重要。而国家的建立,根本上是为了解决人与人之间的财产问题。
在自然状态下,如果两个人同时对同一事物采取行动,就会引起财产纷争。因为自然状态下的事物没有所有权,谁对它采取了行动,谁就可以宣称有了拥有它的权利。
在财产纷争中,人与人之间同时是原告和法官,同时是判决的执行人,这不仅导致了混乱和争夺,还会进一步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洛克认为,人的本性不在于自保,而在于和平与合作,因此,订立契约是人与人之间的最优选择。
人民网-胡鞍钢: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就像45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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