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姚秀霞判几年

山东昨天全文公布《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披露,栖霞原市委书记姚秀霞在爆炸事故发生后,做了一个无比糟糕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毁了她的一生。

今天,我们就从职场决策的角度说说这事。做决策,该如何避开经验误区?

姚秀霞是在1月15日被免去栖霞市委书记职务。官方通报称,金矿爆炸事故存在“迟报30小时”。当时,很多人曾以为,迟报大概属于企业行为,姚秀霞被连累了。

万万没想到,这不是事实。

令人无比震惊的事实是,姚秀霞在爆炸当天就接到了报告。

调查报告披露:

爆炸发生后,金矿所在的西城镇党委负责同志从笏山金矿附近左家村村民处获悉发生事故,随即向栖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作了报告。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长朱涛到现场了解情况,姚秀霞认为被困人员获救可能性较大,作出暂不上报、继续组织救援的决定。

1 月 11 日 18 时 46 分,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从其他渠道获悉金矿发生事故,随即要求栖霞市进行核实。姚秀霞、朱涛才决定以 1 月 11 日 20 时 5 分接报的时间上报。

这些细节,读来令人触目惊心。

姚秀霞做了这一生代价最为沉重的一个错误决定。

当企业发生迟报行为后,她本可以进行补救,却自作主张“暂不上报”。当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下令核实时,还编造了接报时间。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姚秀霞能早一些向上汇报向上求援,或许还能多救出几条人命。这是最令人感到痛心的。

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向上汇报,这是程序,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文涛在黑龙江担任省长时,就反复提醒官员,要确保各类灾情信息及时上报。他还强调,如果自己捂着,等数核准了、原因弄清了再报,不仅耽误了抢险,还可能造成新闻热点事件

如今,姚秀霞已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查了查“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姚秀霞要为自己的错误决策付出惨重代价。这也是一个警醒。每一位职场中人,都会遇到考验,需要做出判断。要讲程序,要知法纪。

任何时候,不能只考虑个人的得失,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的不是口号啊。

查了查姚秀霞的履历,经历过多个岗位历练,对她的评价还不错。比如,在宣布她担任栖霞书记的大会上,对她的评价是,基层经验丰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领导驾驭能力强,思维敏捷,认识分析问题水平高,勇于争先创优,作风泼辣,工作有闯劲、有冲劲,落实力度大。这是很高的评价了。

不难看出,正是以往的经验,使她产生了侥幸心理,再加上作风泼辣,才胆敢自作主张“暂不上报”。

出生于1971年的她,50岁了。奋斗多年,人生半百,却跌入谷底,留下无尽的愧疚。事故是悲剧,她的人生也成了悲剧。

如今还能翻出姚秀霞就任栖霞书记时的表态讲话,“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决不辜负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厚爱和期待。”

最终她还是辜负了组织,辜负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