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反被判刑,还有回转的余地吗
李思侠义本来是陕西某国有企业的工程师,目睹了陕西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证书,损毁道路与污染环境,持着侠义的心肠,代表村民向有关石料厂索赔。
多年以来,李思侠要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控告石料厂扰民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之后,李思侠由于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检察院警方刑拘,同一年被石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时公诉机关认为,李思霞等人的举报存在着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造成村民出行不便,控告三人构成了***同犯罪。当时解放立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等犯罪行为。并且判处李思霞有期徒刑两年半。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后来根据潇湘晨报的记者了解到,在一审判决宣布之后,李思霞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目前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霞也收到了安康市中级法院下的刑事裁定书。安康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李思侠坦言道,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村里房子的破坏,她与参与维权的义务。如她说的?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也有些人劝她别瞎掺合,她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
? 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现在,李思侠案有了最新进展。?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安康市中院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后。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向石泉县法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
面对如此好消息,李思侠等3人的辩护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距离他们彻底无罪,还差最后一步。??
目前,石泉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后,案件又回到了检察院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意味着李思侠等人将彻底无罪。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李思侠等人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们相信,正义虽然迟到,却不会出席。世间一定会还李思侠一个公道,让正义阳光普及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