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多少公里?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是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2、能见度低于100米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3、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遇有雾、雨、雪、尘、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低于200米时,打开雾灯、近灯、侧灯、前后灯。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并与同一车道内车辆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当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应打开雾灯、近灯、侧面灯、前后灯和危险警告频闪灯。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与同一车道内车辆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打开雾灯、近灯、轮廓灯、前后灯和危险警告频闪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