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老师在学生做习题的时候翻他们的抽屉,没收了他们的手机和小说。还说期末要开家长会。违法吗?
老师没收你的课外书违反了国家四条法律,你完全有权利去法院申请强制收回你的课外书。
它们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条规定,课外书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的所有权,任何个人和机关(执法机关除外)无权占有或者扣押。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你有权向个人和机关(执法机关除外)要求恢复、返还你的合法财产。
第三,学校规定不允许学生带课外书到学校,但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扣押课外书。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学校也无权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立学校,但学校只能是学校,永远不能成为执法单位。有的学校规定老师可以没收,这是违背法律的,是违法的。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规定,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物权法》中的权利是法定权利。换句话说,这样一来,老师不仅违反了物权法,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不仅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在法庭上以这四项罪名起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