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是福还是祸?

大概率会,因为我认真的看了题目。题目上说的是我已经嫁给了一个我不爱他且他也不爱我的人,就是说我们彼此对对方没有爱情这件事,是在我决定结婚之前就已经知道的,既然早就知道还是选择了这个人结婚,说明能促使我开始一段婚姻的最主要前提并不是爱情。既然爱情不是开始的前提,那它就也必定不会成为结束的理由。

是的,大部分人选择结婚都是因为你爱一个人你想一辈子都和他在一起,包括我也是如此。可是婚姻毕竟和爱情不同,它比爱情要复杂一些。爱情往往来的简单,两个人起心动念,都觉得对方是这世上不可替代的人,都觉得见不到对方就时时牵挂、寝食难安,如此就可以定义为爱情了。可婚姻不同,中国式的婚姻里面除了爱情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组成部分。

比如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很少去计较他有多少钱他能不能保证你生活无忧,你爱他时,只要他笑容够温暖眼里有星光就够了,可你决定结婚之前,却先会衡量他父母是不是好相处,他有没有房子有没有好工作,未来能不能养得起孩子,这就是婚姻和爱情的差别。所以我们必须承认,还是有一些人在选择婚姻的时候,是把别的条件看的高于爱情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已经知道两个人互相没有爱情时,还选择与之结婚。

所以这个时候爱情就不是这段婚姻的地基了,没理由你明明知道你不爱他他也不爱你可是决定嫁了之后,却因为你不爱他他也不爱你而离婚,如果这是离婚的理由,那当初就不会结婚了,对吗?所以当初决定你们结婚的理由是什么,以后这个理由不复存在了时,你们才会离婚,这才是正常成年人行为中的逻辑自洽。比如为钱结婚的会因为对方破产离婚,为孩子结婚的会因为孩子长大后不再是牵绊时离婚,为名结婚的会因为自己声名显赫不需要对方加持后离婚,同样,只有为了爱情结婚的人,才会因为彼此无爱而离婚。既然结婚的时候不是因为爱情,那有没有爱情就不会是你们离婚的理由,只要当初想要的东西还在,就会大概率一直过下去的,你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