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公寓2》中,陈美嘉去了哪里?

因为扮演陈美嘉的演员单方面终止了合同,拒绝出演《爱情公寓2》并跳槽了。

好,我给你原文:

电视剧《爱情公寓》策划之初,为打造长久品牌,确保原班人马定制多季《爱情公寓》系列和电影续集,《爱情公寓》的制作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该剧女主角Kimi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独家代理合约。(合同期限为2008年6月-2065438年6月+01)。2008年6月13日Kimi签约后,《爱情公寓》的剧组为Kimi饰演的“陈美嘉”定制了最具个性的角色设定和剧本。2008年7月,Kimi与《爱情公寓》剧组签订演员聘用合同,明确承诺出席《爱情公寓》的各种宣传活动,包括发布会、首映、放映等。2009年初(在《爱情公寓》停播后),Kimi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派Kimi以嘉宾主持的身份参与安徽卫视综艺节目《我最大的周日》的录制,以增加演艺机会,提高演艺水平,增加曝光度。2009年5月下旬,《爱情公寓》确认播出。为了进一步提升Kimi的人气,剧组邀请他演唱《爱情公寓》的主题曲《未来风格》。同时策划了大量与主演角色相关的电视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2009年6月初,Kimi突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再单方面履行经纪合同。随后,Kimi及时与负责制作《我最大的周日》的安徽某制作公司签约,并长期担任主持人,并公开拒绝参与《爱情公寓》后期的所有媒体宣传工作,也拒绝演唱《爱的主题曲——我的未来风格》以及任何后续的演艺工作。(包括《爱情公寓第二季》)此后,剧组和经纪公司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联系Kimi,要求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中的合作宣传义务,但均遭到拒绝。另外,目前Kimi已经将常住地从上海变更为合肥。目前,《爱情公寓》摄制组和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委托上海徐小庆律师事务所处理关于Kimi严重违约的相关法律诉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Kimi个人及相关机构违约责任的一切权利。《爱情公寓》的其他六位主演在剧集播出期间参与了大量的媒体宣传和互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