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封建社会的悲剧
这部小说以独特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我”——一个12岁的男孩的口吻来写,使得全文真实可信,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童言无忌”,一个12岁的男孩,看待所有的人和事,都没有偏见和顾忌,所以他写得很自由,便于表达作者的冷暖思想感情。“我”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的喜剧角色,用欢乐写悲伤使悲伤更加悲伤。
《那时》——1918封建科举制度已经废除,孔乙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人物形象和人物故事线无法展开。20年前写的故事更能表达主题,从而“引起医疗的注意”。
作者以极其节俭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被残酷地抛弃在社会底层,生活贫困,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吞噬的书生孔乙己的形象。孔乙己可怜可笑的性格和悲剧性的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冷漠,人的冷漠和麻木,社会对不幸者的残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人民的活力、热情、同情心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自利、冷漠无情。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认为既然“学而优则仕”,连半个秀才都拿不出来的孔乙己,当然是个烂货,只值得嘲笑和调侃。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封建秩序下和孔乙己一样处于被压迫社会的最底层,也是很悲惨的,所以他们没有同情和帮助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相反,他们只知道在疲惫压抑的生活中欢笑,寻求片刻的快乐。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苦弱者。他用大家的笑声来贯穿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烘托和强化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狂笑是一种麻木的笑,给孔乙己的悲剧增添了一种令人窒息的悲伤。一方面是悲惨的经历和痛苦,另一方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玩笑和乐趣。在欢乐的环境中写悲伤更是悲哀,说明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悲剧,而是社会悲剧,其作品的反封建意义更加深远。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他的现实主义小说比同时代的其他小说更复杂、更深刻的一个重要原因。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人只关注《狂人日记》和《药》,这部小说是气急的,不是最好的。鲁迅象征现实主义的另一部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的象征也是旧中国的有力象征。这两个符号成为匹配的一对。《故乡》以老家为缩影,人的事件发生在屋内,而《鲁镇》则侧重于开门的旅馆,悲剧发生在街边的柜台。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历中,在众多相关人物中梳理出与老知识分子典型形象孔乙己相关的一些特征,进而塑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场景和对话。正因为这样的结构,这部只有2000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发力。
读孔乙己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从本该使用的叙事话语中浓缩提炼为一系列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了四次,而鲁迅每次都是用雕像代替了很多叙事词。孔乙己第一次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更惨。
第一句“只有孔乙己一个人站着喝酒,穿着长衫”是这个雕像的主要特点。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人生经历、性格以及他生活的社会背景。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高个子,因为他曾经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只是在抓了半个秀才失败后才陷入贫困,以至于偷东西的时候腿都被打断了。最后他出现了,摔断了腿,爬着走着,柜台里没人能看见他。那是他被践踏和打倒的象征。他的破袍是他内心意识的标志,他不能忘记一个学者和绅士的高贵身份。他身材高挑(力气大)干活,被旧观念毒害,让他被上下阶层的人践踏。
孔乙己“脸上经常会有一些皱纹之间的疤痕”,而这些新旧的疤痕中包含了很多社会的残酷和他自己懒惰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的。一方面,他是老秀才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受压迫受侮辱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带着这个雕像出现的,旁边还有个小哥们:孔乙己刚把指甲浸在酒里,想在柜台上写字。他见我不热情,又叹了口气,一副很抱歉的样子。
孔乙己第三次出场时,甚至被一群小朋友围住。"他给他们每人一粒茴香豆。"雕像上刻着他和孩子们。这说明他迂腐的思想里面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他比咸亨酒店的其他人都要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不仅仅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自卑,成为了被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更是感叹年轻一代居然也加入了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乐的群众。他认为成人社会是冷酷无情的,所以他向孩子们寻求安慰,但他们也是现实的(“所有的眼睛都在菜上”)、绝望的(他们不敢做店主,所以他们不需要学写字)、无情的(“乞丐这种人值得考验我吗?”)。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场时,鲁迅突然把原本高大的孔乙己降为一个断了腿、用手走路的乞丐: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双腿交叉着,下面放着一个蒲包...他的手上沾满了泥,原来他是用这只手走路的...个子高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他偷了一些书、纸、笔和砚台,他被吊起来殴打,最后他的腿被打断了。鲁迅用这个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终的悲剧。
孙伏园在简述鲁迅对孔乙己的喜爱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意图是描写在一般社会中受苦受难的凉薄。”所以我们在读孔乙己的时候,可能并不总是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去解释它的意义。
以前大多数人是从科举制度对国人毒害的角度来解释的。孔乙己代表了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体进入小说,如果作者手腕巧妙,作品长盛不衰,读者看到的就是书中的人,与曾经存在的人无关。”因此,他坚持认为,要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求曹,而要从他身上学习贾宝玉或他的小说的意义。因为“生命是有限的,但艺术更永恒。”同样,我们可以在写作时超越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去阅读孔乙己,这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当我们不把这部小说局限于中国的封建社会时,它是“描述一般社会中苦难人民的冷静思考”。这种苦人,全世界都有。这种凉薄社会,古今中外都一样,不会在今天或者明天消失。
表面上看,鲁迅写的是发生在中国晚清的社会和中国人。事实上,他也表达了人类及其社会的一个永恒的悲剧。表面上看,孔乙己是被科举制度毒害了,“万物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个人与社会冲突的普遍象征。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有多少人像孔乙己一样,不被社会所接受,被群众所嘲笑、欺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
孔乙己代表的是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幻想与事实。在科举时代,偷书并不是一种可耻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个旧习惯后,社会就变了。所以咸亨酒店这个小社会永远是埋葬孔乙己,杀死他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有多少人按照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者价值观生活,他却不明白也不醒悟,他活在梦中,他生活的社会根本容不下他这样的人。在科举的框架之外阅读孔乙己,可以感受到这部小说的丰富性及其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