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由来~3000字
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已故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1708年琉球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便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日本人高桥庄五郎也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无疑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而日本则没有用“屿”的岛名。日本政府称钓鱼岛隶属冲绳县。然而,冲绳被日本吞并之前的琉球王国***有36岛,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日本人林子平1785年在《三国通览图说》中便附有琉球三十六岛图,并用不同颜色标出了钓鱼台、黄尾山(黄尾屿)、赤尾山(赤尾屿)。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也把琉球的36岛逐个划在圈内,而把中国台湾省的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与花瓶山、彭佳山并列画出,并特意在其上端各画上一个小圆圈,以示与琉球36岛有别。据中国学者鞠德源考证,1838年前后,由于负责接待清朝册封使的琉球人错把那霸西部近海“庆良间列岛”中的“久场岛”和“久米赤岛”的名字套用在黄尾屿和赤尾屿上,不仅误导了当时清朝的册封使,还被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觊觎钓鱼岛所利用。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由于日本动词在宾语之后,所以钓鱼岛被日本改为“鱼钓岛”,但直到二战后日本一些官方文件和地图仍使用黄尾屿、赤尾屿等中国岛名。日本把钓鱼岛列岛改称“尖阁列岛”,最早是把《英国海军水陆志》海图中的“Pinnacle Islands”翻译为“尖阁群岛”,1900年才称“尖阁列岛”。这比中国命名至少晚了近500年!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中国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