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哪些少数民族?

吉林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85700人,占总人口的7.96%。

其中,朝鲜族1040167,满族866365,蒙古族145039,回族118799,锡伯族3113。除以上五个少数民族外,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2222,独龙族人口最少,只有1。

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为世居民族,朝鲜族为清末或占领中国东北时期从朝鲜半岛迁徙而来的难民。吉林省的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延边、吉林、通化、白山等市州,蒙古族、锡伯族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白城、松原,满族、回族多在长春、吉林、通化、四平、辽源。

吉林省有四个民族自治地方,分别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1.034万人,占吉林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7.35438+0%,占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的30.18%。

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为11517000,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70%,占散居地区总人口的4.8%。吉林省还有33个民族乡(镇),1个镇享受民族乡待遇。

扩展数据:

吉林省,简称吉尔吉斯斯坦,是中国23个省份之一,省会为长春。位于中国东北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处于东北亚地理中心。

吉林的建立始于清顺治十年(1653),设立宁古塔昂邦张静。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建吉林城,命名为“吉林乌拉”,因此得名吉林。

乾隆二十二年(1757),正式改称“镇守吉林乌拉等地将军”,简称“吉林将军”。吉林省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见证,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吉林省地貌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东南高西北低的特点。以华中大黑山为界,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种地貌。

东部山区分为长白山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横跨图们江、鸭绿江、辽河、绥芬河、松花江五大水系。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部,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吉林省总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辖8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截至2019年6月,全省共辖21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16个县和3个自治县,共计60个县级区划。325个街道,426个镇,154个乡,28个民族乡,共933个乡级区划。

截止2018年末,吉林省总人口2704.0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7462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611元。

百度百科-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