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是什么意思
判官的释义:(名)①唐宋时期辅助地方官办公事的人。②迷信的人认为是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
隋使府始置判官。唐制,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可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分都心底善良、正直。决大部分是判处人的轮回生死,对坏人进行惩罚,对好人进行奖励。判官写照:君貌狰狞,君心公正;青林黑塞,唯君所命。
隋使府始置判官。唐制,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可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睿宗以后,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皆有判官辅助处理事务,亦由本使选非官而为僚佐。五代州府亦置判官,权位渐重。宋代于各州府沿置,选派京官充任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签判”;
各路经略、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央、群牧等使府及州。元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皆有判官。明府州有通州,清代改为州。
崔判官介绍:
判官相传崔判官名珏,乃隋唐间人。唐贞观七年(633)入仕,为潞州长子县令。据说能“昼理阳间事,夜断阴府冤,发摘人鬼,胜似神明。”民间有许多崔珏断案的传说,其中以“明断恶虎伤人案”的故事流传最广。
故事说:长子县西南与沁水交界处有一大山,名叫雕黄岭,旧时常有猛兽出没。一日,某樵夫上山砍柴被猛虎吃掉,其寡母痛不欲生,上堂喊冤,崔珏即刻发牌,差衙役孟宪持符牒上山拘虎。
宪在山神庙前将符牒诵读后供在神案,随即有一虎从庙后窜出,衔符至宪前,任其用铁链绑缚。恶虎被拘至县衙,珏立刻升堂讯。堂上,珏历数恶虎伤人之罪,恶虎连连点头。最后判决:“啖食人命,罪当不赦。”虎便触阶而死。崔珏死后,百姓在多处立庙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