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与皇帝的区别?
皇帝(Emp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国王”从一开始就指世袭专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将军”“军事统帅”的意思。因此,罗马帝国的君主可以自称“皇帝”,但绝不能自称“国王”——因为从理论上,罗马皇帝的权威来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护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袭专制君主”。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
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