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围城》
楼主可能指的是方鸿渐的父亲方遯翁,是作者在方鸿渐准备上三闾大学时塑造的。原文如下:
方豚翁有许多离别的话要送给儿子。记住,成双成对听起来很好听,比如“咬紧牙关,站稳脚跟”,“可以想家想很久,但不是一刻”,等等。鸿渐虽然自己知道这些,但主要是记在日记和回忆录里,让后人看看方海豚翁是如何教导儿子为义的。因为海豚翁最近闲着没事,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孩子一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摇头晃脑,津津有味的盯着他看。这种精神上的自怜,让他写了自传,记了日记,就像一个女人春夏秋冬穿着中西式的衣服,做出各种托脖子和站坐的姿势,拍下照片留作纪念。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和事实证明了方屯翁的优越性。他现在说的做的每一件事,同时都在思考如何在日记和言行中记住规律。记录没有被完全掏空。例如,当泡沫破裂时,总会留下一滴水。学语言心理学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汉语狂”;想领导的人,无论是文武官员还是商人,都流露出这种病态。朋友来了,海豚经常给他们看他的日记;邻居中的庸医在端午节前知道大儿子有滥交女友,被海豚翁训斥。结果他儿子“怕了,后悔了。”再比如前天的日记,他叫鸿渐跟周家告别,鸿渐不肯,骂周太太刻薄势利。他是如何教育儿子“君子谦让责人,亲人无亏,所以自己无亏”的?结果他儿子贴了“没话说”。其实鸿渐没有骂周太太。是豚翁本人对她不满意,所以用皮日阳秋这种手法来褒或贬她。鸿渐起初不想告别,最后去了,也不见人。以防大赦。一天后,周嘉送来了四色菜肴。鸿渐是个不讲理的人,知道这事很生气,不让母亲受苦。方老太太叫儿子下去告诉记忆传承者,他不肯见周家的车夫。结果周家的司机推来推去,掉了东西,溜了。鸿渐是个牛,周家送的东西他都不吃。方遯翁在日记中加了一条,笑称儿子要做“不吃苏洲的伯夷舒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