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取消了吗
法律分析:2022年2月5日起,国内各航空公司将恢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此次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涉及国内所有航线, 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此前,2021年11月5日,国内航空公司开始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由于航油价格波动,2022年1月5日起暂停征收;此次暂停征收一个月后,再次恢复征收。2022年3月5日开始,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此次调整后征收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