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的起源

藏传佛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千八百多年前的古象雄王朝。藏传佛教是由古象雄王朝引入西藏地区的,因为印度佛教与本波佛教之间各自互相吸收了许多对方的内容而各自得到了发展。

象雄是“古象雄佛法”的发祥地。古象雄的王子辛饶弥沃如来佛祖(释迦牟尼佛前世“白幢天子”的师父),为了救度众生而慈悲传教了“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

雍仲本教的《甘珠尔》其实就是藏族一切历史、宗教和文化的滥觞与源头,是研究藏族古代文明的极其珍贵的资料,这也是任何藏文化研究者都无法绕过的一块重要领域。

今天藏族人的习俗和生活方式,有许多也是象雄时代留传下来的,比如转神山、拜神湖、插风马旗、插五彩经幡、刻石头经文、放置玛尼堆、打卦、算命,都有本教遗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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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义

藏传佛教教义特征为:大小乘兼学,显密双修,见行并重,并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点。传承各异、仪轨复杂、像设繁多,是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的一个显著特点。显宗说一切有部、经部、唯识、中观四宗中以中观为最发达。

龙树一系的论典以“正理聚六论”为中心,经过宗喀巴的倡导,中观应成派月称所著的《入中论》最受推崇,成为中观论著的代表作。《现观庄严论》与《入中论》两书汉文未译,而龙树的《大智度论》藏文未译,因而成为藏传与汉传佛学之一重要区别。

西藏密教一般分为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无上瑜伽部的各种教授为主要修行法门。

二、传承

藏传佛教的传承方式既有师徒传承方式,如宁玛派、噶举派、噶当派;也有家族传承方式,如萨迦派,基本上采用以昆氏家族为基础的家族传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还是活佛转世制度。

“政教合一”是喇嘛教的另一大特点。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多数派别都和一定的政治势力(包括地方实力集团或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

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赞赞普时初见雏形,至萨迦派时正式确立,其后不断完善,待格鲁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后而达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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