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25。如果有人抓到开枪打我的凶手。
谁若捉到射我的凶手——经典自述“谁若捉到射我的凶手,就教他做水浒主……”这是我弥留之际对宋江、吴用、林冲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我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毫无疑问,一个人临终时说的话就是遗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有些人可能不同意我的意愿。无论功劳还是名声,无论资历还是能力,宋江在水浒英雄中首屈一指。如果我的朝天王死了,让他坐第一把交椅似乎很自然。但我并没有明确指定宋江为接班人,而是告诉大家让抓到凶手的人做山寨的主人。像这样立遗嘱,似乎只着眼于复仇,太狭隘,甚至有失偏颇。我承认我的意志中含有急于为自己报仇的成分,但不是问题的主要原因。细心的读者,如果你认真读过水浒传,你应该明白遗嘱的含意。说白了,我和宋江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只是在一些问题上有芥蒂。比如我作为山寨主,应该是水浒传里最权威最受欢迎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很多兄弟表面上看得起我,内心却是宋江最好的朋友,对他感恩戴德,百依百顺。我还以为宋江威望高的关键是他对水浒有很大贡献。在朱家庄、高唐州、青州等重大战役中,他亲自披挂上阵,带领大家克敌制胜。其实每次打仗,我都是亲自出马,只是宋江极力劝说,结果没能来。每当宋江劝我“吾弟乃山寨之主,不可轻举妄动……”,其他兄弟纷纷效仿,我只能呆在小屋里,不由自主地守着老营。众所周知,我的多次缺席成就了宋江的信用和威望。如果我长期不带兵打仗,我的威望不会逐渐下降吗?如果我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个山寨主不就是一个名字吗?!想到这,我总觉得坐立不安,打算找个机会亲自出去一趟。努力打一场硬仗,向兄弟们证明我不是平庸无能,而是能带领团队克敌制胜。当日,当听说曾头城里的人拦截了一辆别人送给我们的宝马,并扬言要“扫荡梁山清水湖,消灭东京古典派”时,我不禁勃然大怒,当即发誓要带兵亲自远征,不拿下曾头城,绝不回山寨。这一次,无论宋江怎么劝阻,都无法动摇我的决心。战前,我的兄弟们在黄金海滩为我举行了告别晚宴。杯子交错的时候,突然一阵风,不幸把我的旗子吹到了一半。大家一看,都惊呆了。宋江和吴用都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再三劝我改天再出兵。在我看来,风雨只是自然现象,风把旗杆吹掉很正常。它能预示好运或厄运吗?况且军队已经准备好战斗了,就像箭在弦上,怎么能不发呢?反正我是要豁出去了,不考虑预兆。没想到,我的远征真的很糟糕,在大规模战斗打响之前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迷迷糊糊中被毒箭射中,顿时人仰马翻...两个小时后,我踏上了死路,永远闭上了眼睛;这真的是“但他还没来得及征服,就已经死了,英雄们从此在自己的外衣上哭泣”。虽然我死了,但我的灵魂仍能看到我的兄弟们为我哭泣。如果你目睹过现场,可以看到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悲伤,尤其是宋江哭得像个泪人;看到他哭得这么黑,简直是丧亲之痛。当时我就在想,他哭的那么厉害,是不是只是装出来给兄弟们看的,还是真的为我的死而难过?说实话,我真的猜不出来。但是,我和宋江不是一般的感情。现在,我们是亲密的朋友。一开始,我和我的兄弟们因为抢夺生育项目而向政府报警。要不是宋江及时通风报信,我早就被官府抓起来处死了。我知道宋江为了救我冒了很大的风险,他可能会丢掉工作,甚至性命。为了报答宋江的救命之恩,我特地派刘唐给他送去了数百两黄金,并附上了感谢信。后来听宋江说,金子和感谢信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如果他没有及时掩盖阎婆惜,他将被指控与梁山土匪通奸。当然,好兄弟给我惹了麻烦,我也不会坐视不管。我虽然没有亲自去江州抢朝廷,但还是精心安排营救宋江,并教兄弟们不惜一切代价救他。宋江,我的好兄弟,如果你比我先死,我会为你哀悼。恕我直言,宋江哥哥,我只是伤心的时候心里流眼泪,不像你这种看起来会哭的样子。我知道,你有哭的习惯,动不动就在兄弟面前哭。我一直以为江湖不相信眼泪,但实践证明我的想法是错的。江湖不仅需要刀枪,更需要眼泪,这是我从宋江身上体会到的真谛。他在江湖上被称为“及时雨”,真是名副其实。他的眼泪就像及时雨,想什么时候下就什么时候下。正是因为及时的眼泪,才让“及时雨”的名声传遍了江湖,聚集了人心,提升了知名度。可惜,当我意识到江湖需要眼泪的时候,我已经被一箭射死了,再也无法在实践中应用。以我们的交情,我敢肯定宋江会为我的死而伤心。但是,看到他在黑暗中哭泣,我总觉得太夸张了,甚至带有表演的成分。我想他之所以哭得那么厉害,无非是想向他的兄弟们宣告,他对我的兄弟是深深依恋的,对我是忠诚的,只有他才适合做我的接班人。我知道,以宋江的威望和能力,我完全可以坐上第一把交椅。但我不直接任命他接任,确实有很多秘密。不说别的,关于水浒的发展方向,我一直主张忠仁为先,利民为先;重点打击贪官,尽量不骚扰老百姓。为了实践这个想法,我经常告诫我的兄弟们:抢劫贪官没关系,因为他们的钱大多来源不正当;但是,我们一定要珍惜老百姓的东西,哪怕是一只鸡鸭,一针一线,也不能轻易占有。在这个问题上,宋江并没有太在意,只在意兄弟之谊,却忽略了百姓的优劣。还记得时移,石秀和杨雄去梁山泊入伙,杨雄恬不知耻地把他们的劣迹说成英雄事迹吗?时移偷了贾珠酒店宣布鸡的黎明,当时他们和别人吵了起来,石秀放火烧酒店。听说他们邪恶到连水浒英雄都要冒充。我当即勃然大怒,下令将偷鸡放火的两人斩首。关键时刻,宋江为他们说情,吴用、戴宗等人亦步亦趋,弄得我十分尴尬,只好饶了二人,允许他们入伙。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宋江那样做是合理的。做大事,不必拘泥于细节,不必计较琐事。但是,我觉得小节关系到大节,关系到大局,关系到成败。让石阡、石秀等人加入,当然可以壮大山寨实力,但也有损山寨形象。你就想想,梁山好汉偷了人家的鸡,烧了人家的房子,在民间不是影响很坏吗?偷鸡贼和纵火犯已经被接受了。梁山泊岂不成了藏污纳垢之地?如果不体恤百姓,滥杀无辜,那我们和其他称霸山野的土匪有什么区别?!老话说“水清则无鱼;来视察的人没有朋友。”我觉得我在山寨里的威信在逐渐下降,连和我同时上山的吴用都偏向宋江,可见我在待人接物方面不如宋江。你看,我下令搬去石秀的时候,无疑是个恶人,得罪了他们。而宋江求情救了他们一命,不仅让他们成了好人,也让他们感激他。当然,我觉得宋江是个比我优秀的人,我也没有对他不满。我一直很感激他,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救了我一命;为了报答这份恩情,我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不能给他山寨之主的位置,因为这个位置不是宋江给我的,是林冲给我的。众所周知,我们七人来到梁山泊时,寨主王伦并不欢迎我们。是吴用唆使林冲和王伦合并的。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林冲都配做寨主。但是他太卑微了,没有把我推到寨主的位置上,他坐上了第四把交椅。林的节操实在令人钦佩。我总觉得自己坐上寨主的位置就欠了他一个人情,总希望有一天能报答他。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我很想把寨主的位置还给林冲。仔细考虑后,我觉得直接传给他似乎不太合适。林冲自己不同意,其他兄弟可能也有想法。所以我控诉“谁抓到射死我的凶手,就教他做水浒的主人”,其中包含了让林冲接班的意思,这是所有水浒读者甚至水浒作者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我是说,林冲对我很忠诚,很真诚。在众多勇者中,他武功高强,他渴望为我报仇。这可能是他抓到的第一个向我开枪的凶手。如果林冲抓住了史文恭,那对我来说是两全其美的事,我有了我的复仇和我的愿望。然而最终抓到凶手的却是卢俊义。当然,卢俊义的确是个大英雄。宋江曾很有自知之明地指出,鲁先生至少在家世、文采、外貌等方面比他好得多。不过,卢俊义是个聪明人,再强也比不过宋江的人脉。虽然我的遗嘱上写着,但他对这个城主并不慷慨。现在想起来,当时立那份遗嘱真的很搞笑。既然白做了,我还不如不做。俗话说,死皇帝不如活乞丐。我是一间小屋的主人。我死后能决定山寨的未来吗?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晁盖档案名称:晁盖出生:国富星座:巨蟹座绰号:托塔王出道年龄:40岁婚姻状况:未出嫁最得意:做主时最失意:声望不及宋江:攻打增头城时最不幸:被毒箭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