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政府机构的合法性问题?

其一,世界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决定了当前中国政府必须回答自身在该进程中所担当的角色,这就是中国政府如何认同经济市场化问题。就意识形态来看,我们认同当前世界发展处于“商品经济”的历史区间,市场化是其主要形态;就发展实践来看,90年代引进市场交换体制,正式从政府层面推进市场经济发展。因此,当前主要的问题是,在市场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如何对待全球公民社会化问题或者说如何应对全球公民社会的挑战。显然,明智的选择是积极参与其中,但是,这意味着政府自身要实现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换。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能否实现这种转换。不仅如此,若再深入一步,假若中国政府积极实现公民社会转型,这预示未来政府变化已经不再仅仅是经济体制的层面,更主要是社会体制的配套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的改革(例如,契约关系对私权的张扬,产权关系对权力分散的优先选择,都将对现有的公权优先、权力集中的观念和体制进行改造,问题是,我们能否顺利解决这些根本性的挑战呢)。相反,假若中国政府回避,那么,这意味着将失去自身存在的历史根据,政府合法地位不再具有合理性支撑。所以,综合正反两方面,这决定了中国政府要实现合法性基础的构建,必须参与全球公民社会的进程,必须实现自身的现代性转换。

其二,中国现代化进程决定了当前中国政府必须提升自身的说服公众的能力,通过意识形态的现代性转换增强政府的可接受性。90年代的市场体制引进,表明中国现代化进程实现了实质性突破,这预示着未来中国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现代化场景中。如果说,现代化的基本构架是四个现代化体系,即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以及人的现代化,那么,中国经济现代化深入发展的背后,将是后三个现代化的综合推进。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发展(实际上已经开始)其政治生态、观念架构、人的发展将出现根本性改观。基于这一改观,传统意识形态的内容、话语及其模式还会有多大的说服力,无疑将面临一次极其严峻的考验。基于此,政府要想提高公众对自身的接受度,只有两条选择:或者提升自身说服公民的能力,或者改革传统意识形态的内容和模式,实现其现代性转换,如注重人性因素、尊重心理规律等等。

其三,针对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这一事实,中国政府必须尊重和关注公民地位、角色和观念的变化,在顺应当前“政府有限、公民自主、公权民授”的历史趋势的基础上,通过现代文明体制,把社会民意力量纳入现代政党政治的制度建设框架,最大程度地获得民意资源。市场经济演进的趋势表明,基于市场的驱动,现代公民社会的架构正在逐步生成,这意味着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在发生转换,传统的基于阶级强制的暴力资源和基于经济业绩的意识形态资源在逐渐耗尽,一种基于公民授权的新的民意资源在逐渐上升,将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导性的合法性来源。如何应对这样一种变化,对政府来讲,核心就是重视民意的认同。结合上文关于当前世界范围内民意内容的非理性化和价值预期化趋势,笔者以为,对当前中国政府来说,除了实现对民意的重视之外,还要尊重民意的内容。也就是说,重视民意是一种前提,核心是对民意内容的捕捉,尤其是对民意中非理性及其价值预期部分的捕捉。否则,如果仅仅局限在其中的理性部分,那么,在现代语境下,将不会有显著的效果,因为那代表不了民意的全部甚至连其核心部分都不能反映。

总而言之,结合解释语境与解释需求两个方面,关于当前中国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构建问题,笔者以为可以大致评估如下:首先,中国政府已经迈进现代化进程中,在全球公民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它将以此获得合法性的历史根据;其次,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政府既具有后发优势,同时也面临诸多挤压(既有改革任务的挑战,又有利益集团的保守性压力,既有国内一国两制的竞争,又有国际上先进生活方式的比拼),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要想说服公众,需要极高的说服能力;最后,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所引发的社会结构转型,直接挑战政府的权威和传统地位,这意味着政府要获得新的合法性资源,就必须把民意资源纳入改进的视野,当然,这一改进由于特殊的国情具有超乎人们想象的难度,但总的趋势是,这无可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