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土豪小说

包拯。

包拯简介:

包拯(999-1062),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生在一个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天盛朝进士厌倦了迁都监视帝国,建议培养选拔将领,充实边境储备。被任命为住建部三司判官,JD.COM、陕西、河北道转运使。他以户部三司副使的身份入朝,请求朝廷允许盐解交易购买。我改主意了,建议朝廷,我也多次向大臣讨过权幸。在龙图阁授学士,在河北任转运使,被转运至颍州、阳州,后被召入朝鲜。他被授予了知开封府的权利,钦差顾问的权利,三司的权利。嘉鱼六年(1061年)任蜀密副使。他死后,谥号是“孝顺”。当官的包拯,越狱以智慧耿直著称。知泸州,执法不避亲。开封府时,开了府正门,让诉讼人告有功,直到朝廷,杜绝汉奸。朝廷是坚决的,贵族宦官都为之收手。京城有“关节不够,有阎罗养老”的说法。后人把他视为清官包青天的化身。

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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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在《包勉》《包公》等戏文中,说包拯被父母遗弃,由包拯的大嫂抚养,不符合历史现实。事实上,包拯十几岁的时候,就深受父母的疼爱和养育。)

官场生涯

包拯长大后,对父母也极其孝顺。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演过包拯的《小知识》。这里的“学”主要指的不是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不了解这个世界。欧阳修其实并没有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孝顺甚少,在村里有所耳闻;应该给他一个更合适更合适的官职。包拯少年时也刻苦读书,所以29岁时终于考上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的规定,考中进士就可以做官了。包拯被发配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但包拯认为父母年事已高,应该尽孝,于是请求回安徽,在河州(今安徽和县)做官。然而父母希望儿子在身边,于是包拯决定辞掉工作回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父母双亡,包拯丧期届满,他还是不想离开家乡。这种封建孝道在当时是被家乡人所称道的。近年来,安徽合肥发现了包拯为其父包灵仪竖立的墓碑。碑上刻有“宋赠刑部侍郎墓碑”篆书。这不仅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也是他孝心的见证。

由于家乡长辈的劝告,包拯离开了家乡和父母的灵土,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当知府。此时的包拯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包拯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著名的砚,叫做端砚。端砚每年都向朝廷进贡。由于地方官员和地主的原因,端砚的产量很大,但却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包拯命令暴虐的官员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的数额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都不曾想要一块广东砚。

也许是因为包拯大公无私的性格,受到大臣们的赏识,于是朝廷在李青三年(1043)将包拯调到了首都开封。这是包拯自中考以来第二次来北京。包拯被任命为御史。当时虽然没有太多的实权来监督建议,但对包拯来说,却很重要。这是因为,从现在起,鲍直接参与国家大事,并可以对朝廷的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用人方面。事实上,包拯在担任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内政外交提出了许多批评和改进措施,并且还向契丹(辽国)派遣了使节,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李青六年(1046)夏,包拯调任第三司判官。当时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住建部主管全国户籍、两税等。,住房部的法官协助第三庭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出任JD.COM、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沿途(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上,包拯很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两年后,包拯被召回开封,升任该部副使。期间去河北解决口粮问题,去陕西解决运城(今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邀请用于养马的田地归还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方便商人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果,使包拯在胡帝第二年(1050)被提升为天章御史。天章阁是存放御书文书的地方,要做的爵位有名无实。包拯,也被称为“包智代”,只是对他的一个礼貌性的称呼。但是,要知道谏院也是谏官,这一点很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政事的弊端,可以涉及政事的方方面面。包拯兼职谏官期间,不仅多次批判无法无天的权贵,而且对政治事务的许多方面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可惜两年后,包拯改名为龙图阁直学士,也是一个空头衔(人们从此称他为包龙图),再次离京,在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任地方官。直到三年(1056)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庆四年(1059),包拯升到了当时的大官,枢密学士,三司使。第二年,升任三秘、副使,相当于副总理。然而,年过六旬的包拯早已夕阳西下。嘉庆七年(1062)五月二十五日,包拯死于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与包拯最后一次告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他一份“孝心”,所以包拯死后也被称为包萧肃。到了晚年,他在家里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家训守廉”,说:“后世子孙为官,犯过赃物者...不是我的儿子,而是孙子。”他的事迹在民间流传已久。以前多以小说、戏曲为题材。元杂剧中已有《周琛谈秘》等作品。之后流传甚广,形成了丰富的传说。他的遗作有《包的奏折》。

倡导改革

包拯生活在仁宗时代,没有宋初那么热闹。冗官、冗兵、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难,老百姓负担加重,到处都是兵乱、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局面,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整顿和改革时政。应该说,包拯的改革思想是以巩固宋代封建专制统治为目的的,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当时下层民众的。这就是包拯受到全世界人民爱戴的原因。

北宋庞大的官僚体系被冗官所困扰,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创新。他不仅主张用人要用忠君,不要用奸诈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大公无私、勤政报国”的有才能、清正廉洁的人。他不仅七次弹劾王魁,还不顾风险,力劝皇帝的亲戚张耀佐撤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官无所知”的庸人,无论官职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70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了那些不想离职,却不懂得诚信的官僚。他们“贪婪而冒险,但他们照顾了孩子的计划”。他主张,不能随意许愿做官,哪怕是恩赐,也就是说,被父亲功德录用的儿孙必须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员问题。其实,包拯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新政庆典。新政失败后,许多官员受到惩罚。包拯极力抱怨这些咄咄逼人的官员,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减少开支,另一方面主张不要严厉剥削平民。当时有一个政策,就是政府强行向城市人民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低于市场价。这已经成为剥削人民的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了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称“前后有许多家庭家破人亡”,因此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的物资“就地买”,自由购买,价格公道。这个建议既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又有利于商品流通和生产。前面提到的运城盐溶问题,也是因为包拯大力支持改革,将盐溶的生产和销售由原来的官方垄断改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民众为政府搬运官盐的负担,也有利于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个“贸易法”,“实行了几十年,至今有利可图。”此外,包拯还主张对所有田地都要征税,即对地主的土地进行丈量,防止他们逃税。他还鼓励私人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是以“富国利民”为目的的。

在宋朝的国防和外交政策中,包拯也主张富民强国,完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辽国的时候,辽国刁难他。他据理力争,既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向朝廷报告了在辽国的所见所闻。他说,廖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和粮草的意图是不可避免的。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代州(代县)、颍州(应县)、雁门关的战备。过去辽国侵占边境领土,是因为边防军胆小,不敢打仗。现在应该命令边防军严密防守,不丢失一寸土地。另外,这里原来的驻军都是军事方面的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军事的人。朝廷采纳了包拯的建议,加强了河北和山西的防御。更重要的是,包拯为了训练和加强战斗力,提出了减少“老弱病残”的主张。同时,他还提出要加强边境地区民间志愿者的培训。宋朝经常动员士兵,防止武将独揽大权,却造成了士兵不认识将军,也不会认识士兵的弊端。包拯认为应该改变这个政策,让将官有工作权,不应该轻易调走。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在不增加人民负担的前提下,加强国防和军事实力。当时中原地区的农民,尤其是河北、山西的农民,都在为运送口粮而苦苦挣扎。包拯曾建议,在丰收之年,可以收购当地农民的粮食,储存起来作为未来的口粮,以减少运输困难。包拯改革国事以利国利民的思想有其思想基础。他始终认为,老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不被贪官污吏欺压,国家才能富强和平。如果全世界人民都因为过度剥削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不仅国家不会富强,还会造成官员造反,动摇封建统治。他之所以主张改革,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就在于此。虽然包拯的出发点和动机都是为了宋朝的长治久安,不完全是为了天下百姓,但总比那些欺压被剥削者的“贪官”好。

刚直

一个人的功过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书写。一旦他的行为被证明是对社会和人民有益的,人民就会给他一个恰当的评价。这个评价恐怕不会随着一些一时的谴责而消失。历史上著名的包青天受到人们的称赞和怀念。正是因为包拯一生的实践,才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这种做法,不仅仅是因为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更因为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很多同时代人,甚至后人都达不到。

首先,他为人直爽,既不口是心非,也不阴谋论。他从不跟风,见色起意,不说大话,不撒谎。即使在皇帝面前,他也是口无遮拦,不怕得罪皇帝。为了立太子,包拯曾经冒着生命危险进谏,公开对皇帝说,我老了,没有儿子。如果我觉得我错了,没关系,反正不是为了自己升职。幸运的是,宋仁宗可以不与包拯打交道。反之,可以慢慢讨论。包拯还说,宫里的太监权力太大,待遇太多,要精简人员,精简开支。当然这样会得罪皇帝的亲信,带来灾难。幸而皇帝说:“忠言逆耳,逆耳忠言。如果是有益的,成立与否,都没有坏处。何必拒绝和责怪呢?”包拯终于见到了更开明的宋仁宗。不然脑袋早就掉到地上了。这种大无畏的气节精神让当时的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朝臣对包拯佩服不已。欧阳修推崇包拯的“陡直自然”。是的,忠厚耿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会不顾相关规定和礼仪,当面骂宰相或其他大臣,让大臣们颜面尽失。欧阳修不赞成包拯的做法,认为包拯比较正直,“思想不成熟”。事实上,像包拯这样的人在宋仁宗因循守旧、愚昧无知的时代是非常需要的。这对纠正目前的弊端总是有好处的。至于方式方法,那是次要的。可惜宋仁宗认为包拯终究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担任侍郎的重要职务。包拯直爽,但不武断。他善于调查研究,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他很少面带微笑,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他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赞他“刚走,此人难。”

其次,他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都很节俭。甚至当了官,有了职位,衣食住行,生活习惯都和普通人差不多。包拯曾经写过一句家训,刻在他家的墙上。家训全文为:“后世子孙为官,罪大恶极者,不得还其本家。他们死后,不得葬在大棺材里,除非遵从我的意愿,否则就不是我的后代。”也就是说,包拯严格要求后人不能贪,不能欺负人。如果有人不这样做,就不是包家的后代,死后也不应该葬在包家的祖坟里。这句著名的家训,体现了包拯不求一家之利的高尚情操。这种感悟不是包拯为了显示自己崇高而刻意制造的,而是他一生的行动准则。早在庐州老家做官的时候,包拯就以大公无私著称。包拯做了官,亲戚乡里都很高兴,以为他从此有了靠山。但铁面无私的包拯办事公正,即使亲人犯法,他也执法如山。就这样,包青天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在包拯死后。这位官员告诉宋神宗,他听说包拯是一位忠臣,我没有其他要求。请允许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并把他的名字改成了宝顺。据说边防军抢劫了一个女人。女人很担心,说自己是包拯的孙女。一个巫婆听说那女人病了,就假装大惊小怪,大骂谁欺负了我孙女,要在十天之内放了那女人。人们以为女巫真的是包拯的化身,磕头鞠躬后马上就把女人放了。

维护法律体系

在小说和歌剧中,黑人包公是法律和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包拯在历史上演变和创造的一个艺术形象。但在历史上,包拯确实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所以赢得了当时和后世人民的赞誉,把他当作苦难的救星。包拯的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护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中一切有远见的官僚学者都能认识到,应该爱惜人民,不应该对人民实行压迫,更不应该违反王法,任意压迫人民。否则,其结果必然会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所以,从根本上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也符合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与其贪赃枉法,不如两袖清风,依法办事,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

虽然宋初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但对于一个被压迫的普通百姓来说,还是很难申诉的。不仅手续繁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员们就同流合污,可以敲诈勒索,玩弄法律。

包拯在开封府上任时,立了一个新规矩:大开正门,有怨言的人可以直接进去见官,谁也不能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小事。从帮助人民申诉和审理案件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这一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不仅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具有进步意义。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畏强权,二是为民伸冤。这两者的结合就是包公。在宋朝不畏强权,敢顶风做事,很不容易。那种复杂的关系,已经把官僚、贵族、士绅、恶霸用一根既得利益的绳子,也就是特权,联系在一起了。要突破这张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编织网,并不容易。但包拯以不畏败亡的勇气奋起挑战,令“贵族宦官为之敛手,闻之无不惧”。这里有一个突出的例子。

开封市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居住,也有达官贵人居住。包拯被任命为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淹没街道,许多平民无家可归。什么导致了洪水?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这条河之所以堵塞,不能排水,是因为大官僚、大贵族在河上筑坝,在坝内挪用水面,种花养鱼,与自家房屋相连,形成了一个水上花园。所以贵族们为了造福百姓,疏通惠民河,只能把这些堤坝挖出来,把堤坝挖出来,把水园冲走。他们能答应吗?包拯画了一张地图,拿了相关的证据,下令把所有的堤坝和花园都拆掉。有些人依靠他们的权力来表明他们的立场,他们起诉宋仁宗。包拯出示了他们非法建造水上花园的证据。就这样,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代表皇室说话。包拯不畏强权,反对以权代法,客观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社会上的一群流氓小偷。这些人虽然没有权力,但对人民同样有害。包拯对他们也毫不留情。

一次,开封一条小街发生火灾。有些无赖居然戏弄包拯。他们追着包拯,问包拯:你是要从甜水巷取水,还是从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就是些地痞流氓。现在他要破坏灭火工作,并下令将他们全部杀死。

早在天长县,包拯就处理过一起偷牛案。一个流氓割掉了农夫的牛舌。农夫状告政府,包拯对农夫说,回家把牛杀了吃了吧。农夫真的回家杀了牛。按照宋朝的法律,随意杀牛是违法的。于是,流氓跑到县里,指责农夫杀牛。包拯大怒,当即质问歹徒,你为什么要割掉他的舌头?流氓只好招供,心里暗暗吃惊:你包拯怎么知道我犯了罪?实际上,包拯是按照推理的方法作出了判断:既然有人伤害了别人,那么别人犯法了,那个人就必须借机投诉,于是包拯叫农夫干脆把牛杀了引诱割舌人投诉。

打击有权有势的人和犯罪分子,维护平民利益,直接为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包拯受命督谏时,有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魁向皇帝抱怨周琛(今河南)的地方官员对农民苛捐杂税。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任忠实是诚实的,而王魁是贪婪和谦逊的。这是恶人先告状吗?所以派人去调查。很多人害怕王魁的势力,不想去。为了查明真相,包拯毅然来到周琛。包拯调查掌握证据后,回到京城,向皇帝报告,并任意搜刮农民。引起农民不满和无法生活的是王魁。包拯要求免去王魁的职务,并把多收的粮食退还给农民。话剧《把粮食放在周琛》是根据包拯的故事改编的,是渲染虚构的。包拯办案不徇私舞弊,所以当时全世界的人,男女老少都认识包公。首都的人们甚至将包公视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够,还有阎罗鲍老。”关节就是打通关节。如果找不到打通关节的路,也不用担心,因为包拯替我们管。但是,包拯是人,不是神。虽然他办案注重调查取证,但也有失误。开封时,一个犯人贿赂了执法人员。吏骗了包拯,让犯人从轻发落。这说明包拯也可能犯错误,勇于改正。

在历史上,包拯是一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政治家、改革家和法律专家。他为人民求情的一生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相关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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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短篇小说集。又名《龙斗士案》,全称是《北京通俗演义宝龙斗士百案全传》。安瑶的序是《江左陶玄元为宾父题虎丘石轩》。10卷。今天有两种传统书,100本传统书,62本简书,63本简书,66本简书,都有听五斋(或李志之题)的点。讲述了宋代包拯受审入狱的故事。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史料,抄自《海公案》,或近期时事。大部分内容都是包公为了钱故意杀人,欺负别人,强奸,诈骗等案件。,这些都塑造了一个刚正不阿的清官形象,同时掺杂了大量的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和因果报应思想。故事生动曲折,语言平淡平庸。对后来的公案小说有一定影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一部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全书分为十卷,包括一百个破案故事。不要写人。

传说中的包公最辉煌的成就是审理了发生在皇宫里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案,他为仁宗皇帝找到了亲生母亲。《三侠五义》里用了几个眼神就为了这件事大做文章。

那是在宋真宗第一位女王死后。那时,刘飞和李飞都怀孕了。很明显,谁生了儿子,谁就有可能是正宫。刘飞嫉恨已久,害怕李飞生下儿子后被立为皇后,于是和宫主郭淮一起出谋划策,在接生婆尤氏的配合下,乘李飞难产神志不清之机,剥下一只狸猫的皮毛,换上一个有血有油的新生太子。刘飞命令宫女叩珠勒死王子。寇准忍无可忍,偷偷把太子交给太监陈琳。陈琳把太子装在皮箱里,送到南清宫抚养。此外,真宗看到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飞生了妖怪,就把它放逐到冷宫。不久,刘飞分娩了,生了一个儿子,被封为王子,刘飞也被封为王后。谁知六年后,皇后刘的儿子死了。刘厚兴得知李飞生的儿子没死,就把他收留抚养,让他填补太子的空缺。一天,王子在冷宫见到了他的生母李飞。两个人出生都是满脸泪水。刘得知后,对寇准严刑拷打,寇准摸台阶后死去。于是,刘在真宗面前造谣中伤,真宗下令处死李飞。小太监榆中愿意为李飞殉道,放了她。另一个太监秦风把李飞带出去,送到周琛。秦风也自焚身亡。李飞不能在周琛生活,但最终生活在一个破窑里,乞讨食物。幸好包拯在周琛放粮,得知真相,收留了李飞母子,把李飞带回了开封府。此时,真宗已经灭亡,李飞的儿子做了皇帝,史称宋仁宗。包拯还利用入宫祝贺仁宗皇后生日的机会,将李飞带进宫中,让李飞才见见自己的亲生儿子仁宗,说出实情。

后来,包公设计让陈林说出真相。做过太后的刘知道阴谋败露,抽搐而死。

包拯因在此案中贡献巨大,被仁宗任命为宰相。

整个故事生动曲折,有始有终,于是有人把它拍成了话剧搬上了舞台,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狸猫变太子的故事,是因为历史上仁宗确实认过自己的母亲。

包郑石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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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盛五年(1027):大理评事,知建昌郡(不去),监察国税(不去)。

景祐四年(1037):知天长县大理寺丞。

康定元年(1040):成在寺,知端州。

李青三年(1043):监军东征,理案。

李青四年(1044):监察御史、赋判官、三司判官。

清六年(1046),JD.COM任转运使。

李青七年(1047):直隶原宪,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

李青八年(1048):刑部员外郎,调任河北使(尚未上任),居部三司副使。

隋炀帝二年(1050):天章阁待制,兵部为外臣,知谏院。

祐四年(1052):龙图阁直学士,河北转运使,莱文安福使。

隋炀帝五年(1053):知扬州(后称庐州)。

何志二年(1055),任兵部尚书,知池州。

嘉祐元年(1056),刑部大夫,右部大夫,知江宁府(后为开封右)。

嘉祐三年(1058):谏大夫权,御史诚实权兼管检,领转运使,升监,考校。

嘉祐四年(1059):大学本科,三秘之权。

嘉祐六年(1061年):曾任礼部侍郎、三秘、枢密使等职。

嘉祐七年(1062):礼史(卒于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