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办婚礼吗?

闹洞房是婚礼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任何婚礼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婚礼的高潮,也是最热闹有趣的节目。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围坐在房间里,用各种方式和新娘开玩笑,称之为“闹房”,“扮新娘”闹的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地方也有异同。总结起来,可以分为文和武两种。文闹经常用一种比较优雅的方式,让新娘讲谜语,讲对子,让她讲自己的恋爱经历,讲一些平时见不到嘴的男女之事。在山西,民间称之为“告诉你儿子”,妙趣横生,逼着新娘因为答不上来而出丑。“到了晚上,好事者多以谐语组成,逼新娘唱之,谓之‘闹室’。最近愈演愈烈,庆功还开玩笑,很没礼貌。”(民国:《翼城县志》)打架是一种粗暴的方式,不仅骂人,还摸新娘,相当实用。闹洞房的时候,同行的,晚辈的,亲戚朋友的,同学同事的都往洞房里挤,嬉笑打闹,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想尽各种办法让新娘当众表演来取笑。俗话说“三天无所谓”,父母除外。在这期间,人与人之间的随意关系是礼仪和习俗所允许的,许多禁忌被解除了,这很像西方文化中的狂欢节。所以,不管有多可笑,多不可接受,新娘绝对不能翻脸。如果闹洞房的人生气了,会被认为是新娘任性,人缘不好,前途不会更好。闹洞房是祝贺新婚夫妇的一种方式。在民间习俗中,人们认为狐狸总是在洞房里,鬼魂崇拜它们。为了驱走邪灵之阴,增强人势之阳,他们在洞房闹事,所以民间有“人不闹鬼”的说法。拥有一个嘈杂的房间也是对新婚夫妇在功能上的考验,包括机智和耐心。本来是“关口考”,但在民间往往走得太远,成为一种庸俗的习俗。闹洞房的习俗由来已久。《汉书》记载“在婚礼的晚上,男女之间没有区别,只有骄傲。”(《汉书·地理》)有闹室的习俗,可能起源于“听室”。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洞房窗外偷听新媳妇的一言一行,人们感兴趣的无非是男女关系。从性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似乎就是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意淫”。后来逐渐演变成洞房逗新娘。这种风俗在唐代开始流行。不仅男方的亲戚,客人朋友也有权利戏弄新娘。即使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停下来,批评,调侃,戏弄。这种习俗自古以来就是从个体行为变成集体行为的。纵观闹洞房的习俗,驱使人们听闹洞房的心理动机是复杂的。首先,这是人的性意识的一种外化和潜意识冲动。人们从玩弄女性和爱抚女性中表现出对异性的一些挑逗。发泄之后,他们可以克服既羡慕又嫉妒的心理,从而在“潜意识”的边界中达到某种性别平衡。这种对待异性的态度和行为在平时是被严格限制的,洞房做爱正好提供了一个机会。其次,洞房是传统婚姻中包办婚姻的产物。因为只有在婚礼仪式结束后,激动的新郎才能打开新娘的红领巾。夫妻俩素未谋面,没有交集,也没有情感交流。第一次见面就谈恋爱,显然很奇怪,很尴尬。所以有洞房的习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离和陌生感,协调彼此之间的紧张气氛,融洽感情。毫无疑问,洞房的烦恼是百米赛前的必要准备。再者,在欣欣向荣的心理趋势下,大部分新婚之家都有既要承受亲朋好友的困扰,又愿意让他们闹的双重心理。吵吵闹闹的房间可以让双方亲友熟悉,显示家里宾客满堂,人丁兴旺,增进亲友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促进邻里之间的和睦。热闹是中国人生活的审美理想,闹洞房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只有当人们忙碌时,才能形成喜事和庆祝的气氛。喧闹是欢乐的景象,也是欢腾和繁荣的象征。只有人们吵吵闹闹,才会有庆典的市场,才会有广泛的财富,才会有繁荣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