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回去的专业书评
你不可再回家
《书页》
这本书中的次要人物可能就是下一本书中的主人公,这是爱尔兰悬疑小说家法兰奇设置人物的一贯风格。这种风格再次出现在她的第三本小说《带我回家》中。本书主人公弗朗科·麦奇——都柏林特警组的一名警探,是她的第二部小说《the likeliness》(台译《神秘化身》)主人公凯西的前老板。
“我有一种感觉,神秘小说,比其他任何类型小说,都更加植根于故事产生的那个社会。”
法兰奇起初并没有刻意想把弗朗科写成新作中的主人公,但在写作《the likeliness》时,她发现自己对这个人物产生了强烈兴趣。“他有一种奇特的道德感。我多少感到好奇,一个人是怎样成为他日后被人接收的那种性格情貌的?而且,当他被置身于那个问题的边缘时他怎么做:为了找到一直纠缠于心的问题的答案,你会为你自己,或者为你最爱的人做点什么吗?”
在《带我回去》里,当弗朗科背负他一直以来自以为是的判断,回去离开二十二年的家去寻找答案的时候,他当然被推到了这个问题的边缘。1985年12月,当时的弗朗科十九岁,极其想要离开压抑、痛苦的家庭,想要过一种和父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彼时他萝西·戴利正处于热恋,和萝西在一起时的甜蜜感多少冲淡了一些家庭不和给他造成的幻灭感。他和萝西商定好一起逃往不列颠,但是当他们约好在忠诚之地十六号楼(在他们那条街顶头的一栋被废弃的屋子)相聚的夜晚,萝西却没能而且再也没能出现。尽管失望透顶,弗朗科还是离开了家乡,带着破碎的心,而且发誓再也不回来。他最终加入了都柏林的警察队伍,和睿智犀利的奥利弗结了婚,有了个女儿荷利,然后又和奥利弗离了婚,并且和妻女还保持着尴尬的联系。
离家之后的弗朗科一直未断对萝西下落的探寻。当萝西的手提箱二十二年后突然出现,被发现藏在十六号楼的某堵墙后,弗朗科不可遏止地地要回到他乱哄哄的家——如果他想找到一些关于萝西的什么的话,就必须与坏脾气的家人和老邻居们再次相逢。可他忽视了的是,自由之地(爱尔兰最古老的地区之一)的邻居们憎恨警察。弗朗科的家人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信任他,邻居们更是竭力保有自己的秘密,而不是对官方的调查事无巨细相告。
法兰奇并非出身于自由之地,但她丈夫是,这有助于她准确地写出那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我并没有假装我是从外部去了解它的,”她说,“我认为你可能不得不生于斯,长于斯,往上追溯四代都生活在那里,才能从容玩转自由之地。但我有着很好的洞察力,能对这个地方进行充分细致地审视,以保证我写出来的东西不至于失误。”
自由之地富含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法兰奇解释道:“同样的家族在那里已经生活了数百年。近些年来,那个地方总算有了变化——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它变得有些雅痞化了。但你仍然能在那里找到1911年人口普查时就登记在案的家庭,那些家庭真的是在那里生存了好多好多年了。那里从不是一个富裕的地区,哪怕到了我丈夫年轻时,那里仍然存在着带有户外厕所的公寓,有强烈的社区伦理规范(现在还有),有着拥挤***居的人们所特有的喧嚣。”
自由之地逼仄的、几乎是窒息的气氛镜像般地反映在弗朗科的家庭里,这种气氛甚至在他离家之后的日子里仍然笼罩于他。“家总是吸引人的,他们交往的方式,只有你的家人能迅速地搞定你,对付你,家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做到这种程度。”法兰奇说,“我感兴趣的就是:家庭对家族成员的强烈力量,以及当你竭力抵制这种力量多年后,又再回到产生这种力量的地方,会发生什么事。因为我相信,即使你真的离家二十年,就像弗朗科那样,那种神秘的磁力也不会消退。你只能走到足够远,远到它的影响力变得很弱。而当你又重回到它的力量范围,它就会直勾勾地擒住你,把你拉过来。”
法兰奇塑造的弗朗科家中每个成员都让人难忘,从天真的、经济和阶级地位正有起色的凯文到沉着脸,狡猾又冷淡的谢伊,后者至今仍住在父母楼上,而且一直没有原谅弗朗科的擅自离家,也许是不能原谅他将酗酒、好施暴力的父亲撇给他吧。弗朗科的妹妹洁琪是这么多年来他唯一保持联系的家人——但显然,她也对他保有秘密。
法兰奇在三一学院受过表演训练,有好些年的舞台剧经验,这充分有助于她塑造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并使之栩栩如生。“我就像演员那样写作,”她提起她第一人称叙述的风格,“如果你以第三人称去写,你就不得不从平等客观的视角看事情,而如果是以第一人称去写,就好像是在戏剧中演出一个角色,你只能通过这个角色的眼去看所有行为,带着他的观察、猜测和偏见。”
“我相信这么一个事实,我是从角色而不是情节开始写的,这本身就是很演员的。我以猜想起头,我就是叙述者,我只是希望上帝能帮我设置好情节,在我往下进行的时候顺风顺水地出现。”
显而易见,法兰奇做得很不错。她的第一部作品,《神秘森林》,在2007年推出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赢得了诸多奖项。《神秘森林》和接下来的《神秘化身》都登上了各自年份(《神秘化身是在2008年》)的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并且都是亚马逊编辑的年度选书。
《带我回去》,以其魅人的情节和优美的语言,延续了同样的成功。这本书的一些最好的段落闪回到1985年,彼时爱尔兰正处于经济不景气中。法兰奇鲜明地将那段日子反映到日常生活的描写里,将它与日后爱尔兰的经济繁荣(差不多延续到2007年12月)作对比。她深思熟虑地把这本书置于经济崩盘之前的这个时期,那段时期爱尔兰的情势相当严峻。“当经济繁荣时,我们是如此得意忘形,甚至整个国家意识都开始不着调,而彼时的经济崩盘也导致了同样的结果。”她说。
在书中一个令人难忘的场景里,弗朗科必须跟九岁的女儿荷莉解释他家很穷——这让荷莉觉得丢脸,因为她从小被灌输的观念便是穷人都是又懒又笨的。法兰奇在《带我回去》中直接表达了这一观点:“我认为经济繁荣中的很多现象都证明了这一点:贫穷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别管为什么;你对经济没做贡献,因为没有很多钱,你就是个‘更少意义上的人’。反过来,拥有一定量的社会地位符号某种程度暗示了你是一个更富有、更有名望的人。小说中的弗朗科可能会对此更加关注;在他的过去与现在的这种不愉快的关系中,挣脱穷困的窘境成为他想从过去就开始着手解决的事情之一。但他又明显对他的出身带有一种抗拒的依恋。他有一种理念:你的银行存款并不是衡量你的道德价值的必要手段。”
虽然法兰奇的家庭在整个1980年代的经济衰退里都生活在海外,她仍然记得在爱尔兰度过的那些夏天。“任何只要经历过、可以记起那个年代的人都会被其影响,被其塑形,拥有弗朗科回忆往事那般的心情。对在经济繁荣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来说,‘甭坏’意味着你今年只能拥有一个假期,而假期总是存在的,以前比较多,可能以后也会比现在多。而当我们十几岁的时候,‘崩坏’意味着我喝不到咖啡里,因为我没有钱坐巴士去城里。”
法兰奇对人物和情节设置的娴熟掌控让忠诚之地充满了生命的力量。毋庸置疑她的故事都发生在都柏林。虽然她的童年曾多国辗转,但从十七岁起,她就固定居住在都柏林。“都柏林是我真正了解的唯一的地方,是我可以打电话回家的唯一的地方,我知道这里的微小的事情,我知道某种口音意味着什么,知道从A地到B地的捷径怎么走。我有这种感觉,神秘小说,比其他任何一种类型小说都要更加植根于它所发生的社会,因为罪案恰是由它们出自的社会所塑形的。为了描写你所感兴趣的地方,你必须拥有一种基本的对该地的代入感和紧张感。“至于她笔下的人物,《带我回去》的读者应该会乐于猜测这本小说中的谁会成为法兰奇正在写作中的第四部作品里的主角。“我不停更换叙述者只是因为我觉得每个故事对不同的人,其重要性是不同的,对每个人生活和人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任何一个角色来说,他总会在生活中经历一些关键时刻,我只想写那些相对来说比较残酷的,对个人来说比较折磨人的经历。”
虽然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在两本书中用同样的叙述者,但她仍表示她想让弗朗科和他的家人在新小说中再度出现:“我希望能有一本书来把他们再次包裹进去!我还没太找着感觉。但一部分的我仍然在继续思考,天哪。我希望我不要遗漏什么,别搞砸了。”法兰奇已经拥有《带我回家》——至今为止她最好的作品,她其实什么都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