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可以当几年
义务兵可以当2年。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我国法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义务兵服役年限为2年,2年后才能转为士官。士官根据服役年限,又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不过这里面有一类特例,就是直招士官和定向士官生,他们一入伍就是士官,除了军衔上与义务兵不同,其实刚入伍的时候是和新兵一样的,这是一种特殊的入伍方式,更多人刚入伍还是义务兵。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
现役包括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服现役的人员称现役军人,包括服现役的义务兵、志愿兵、士官各级各类干部。《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现役的义务;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征召服现役的年龄可延长至45岁。
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因军队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军官服现役的年限,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执行。
2、服预备役。
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士兵预备役分两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3、参加民兵组织。
民兵组织,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义务兵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