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关于小说规律的问题。

我不这么认为。主要看相似程度。下面是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把别人的作品偷为己有。包括完全抄袭他人作品,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

抄袭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严重侵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也是很难认定的。在确认抄袭时,往往需要在形式上与类似行为进行区分:(1)抄袭和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观点和看法。一般来说,作者可以自由使用另一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题、题材、思想、观点进行新的创作,这是法律允许的,不能认定为抄袭。(2)复制、使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和统计数据。各国著作权法并不保护作品本身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和客观事实、统计数据,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完全照搬别人描述客观事实和历史背景的文字,可能会被认为是抄袭。(3)抄袭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使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依据,其范围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规定。任何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东西,一般都构成侵权,但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和巧合。版权保护的是原创作品,而不是原创作品。类似的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就不能算抄袭。

有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他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的改动程度;(2)看原作品和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工作性质;(4)看创作技巧和作品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