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溺亡责任应如何划分?应赔偿多少?求解答
看到你说的情况,估计问题为二:
一、责任的分配,就是谁分担多少责任的问题。
二、赔偿标准是否正确,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
答复如下:首先,就所述案件而非按谁的喜好作答。
1、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简单说就是没看好孩子;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过错责任。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
2、至于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是有文件规定的,根据年龄、当地收入水平等等决定,而通常这种标准往往跟不上形势发展,所以造成实际赔偿比当时的当地标准会偏低。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可通过上诉,提出赔偿依据(包括孩子的抚养费用,精神影响的病历等等)甚至近期赔偿的案例给法院参考,争取更高的赔偿额度。当然也可以和当事单位协商,让行政机关提供补偿(人道主义补偿)。
鉴于新的情况,首先是确定责任问题。因为没有具体的案件证据,我估计网上也不好给这案件确定。建议找义务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