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遗爱的背景

忽必烈灭宋后对越南不断施以高压,口气逐渐强硬,蒙元使者频繁奔赴升龙城(越南语:Th?ng Longthành 河内),反复敦促陈朝履行“六事”(“六事”即:“凡有归附之国,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数,出军役,输纳税赋,仍置达鲁花赤统治之;以数事以表附之深诚也。”)。尽管元廷对越南“君长亲朝”一事作出某种“变通”——“倘(安南国主)有他故,必不果来,可令子弟入朝。”但陈朝使出“滚刀肉”的本领,以“居丧”、“有疾”、“道路悠远”等各种借口搪塞推辞,不肯就范。

大元朝廷对陈朝的“滚刀肉”本领实在忍无可忍,枢密院提出进兵越南,追究陈朝君主“累召不朝”之罪。公元1281年十月,元廷成立安南宣慰司,进行战争准备。忽必烈发布诏旨宣布,“尔(指陈圣宗陈晃)既称疾不朝,今听汝以医药自持。故立汝之叔父(陈)遗爱,代汝为安南国王,抚治尔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