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有你的铜枝铁茎,我有我的红花。

“安,你说你爱我,我相信你,但这只是嘴上说说吗?”

“安,你还要去北京吗?”“嗯,没错。”他试探性的问我,我回答的很坚决。

“安,我不是不爱你。有没有想过为我放弃一些东西?”我无话可说。这六年来,我真的很认真的爱他,也很想和他一起努力,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应该做什么才算是真正的努力。我可以坐通宵火车去看他,也可以织一条围巾,做一个蛋糕给他,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未想过改变自己的生活,为他而追踪。

“你看,六年了,我连做你软肋的资格都没有。”

吴晨轩是和我接触时间最长的人,也是看我最清楚的人。在确立关系之前,他说以后我和别人发生关系会是那个坐在上面随意动的人。“安安,你好像很喜欢主动。”当时只是开玩笑,后来越想越合适。

我们在贴吧相遇,地狱公寓,一部我都快忘了的网络小说。

2010年9月2日,凌晨五点被噩梦惊醒,再也睡不着。我开心地开了水团。当时群内只有他一个人在线。“你也起这么早?”“我3点还醒着!”“那你为什么不睡觉?”“没有信仰,我睡不着。”当我揉揉眼睛,看到五点手机屏幕上一动不动躺着没有信仰这个词的时候,我就恶心了。“那我就做你的信仰!”好吧,我又开始讨厌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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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有喜欢的人吗?”“是的,我喜欢我们的物理老师。”“帅不帅?”“一个老舅舅。”“你是大爷吗?”“是的!”“那你以后就叫我叔叔吧!”

从那以后,我叫了他叔叔将近六年。

我们经常玩贴吧里的血腥指令,就像小说里一样。一边躲避幽灵的追击,一边烧脑寻找出路。他总是在关键时刻拯救我,听着他云里雾里的分析,想起黑火在小说里写的一句话,“聪明人之间的对话,不用说得太清楚。”我跟着他一路走来,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到一个可以活很久却依然什么都不懂的菜鸟。

我不相信网恋,也不相信异地恋。可能我觉得有人救了我是好事,也可能他能听我的话是好事。在一起可以有一百个理由,所以我们自然在一起。大概知道他比我大八岁,住在上海,喜欢足球,喜欢游戏,一直说喜欢我。事实上,他是对的。我真的是一个喜欢主动的人。我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倾听者,但我总是喜欢自己为我的男朋友提起这个话题。中间我会以各种理由打断他,但不管我做什么,吴晨轩总是表现出理解,所以我们六年来只吵过两次架。但是我跟他讲过很多次我家上十八代的传说,他却只字不提他的身世,所以我对他还是知之甚少,我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少。

我们最常做的事情是打电话。刚开始是说不完的话。我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地,见过苗族的方法,彝族的火把节,白族的古文字。他喜欢听我讲这些奇怪的风俗习惯,我喜欢听他以前勾搭女孩子的事情。每次打一个电话,至少要两个小时。我手舞足蹈,口干舌燥,好像真的很喜欢他。因为我们叫的最多的是他唱歌给我听。他的唱功真的很好,我想听的歌他都会认真研究,不管是我好姐姐的民谣还是罗志祥的舞曲,还是赵传的摇滚和阿黛尔的经典。我还记得我最喜欢的,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刚好学吉他。每学一首新曲,我都会录下来发给他。他会学那首歌,唱给我听。他从来不知道我每次打电话都会录音。我录下了他唱的歌和他爱我的话。“安,其实你不必这么麻烦地记录下来。以后我可以做你的移动卡拉ok台。如果你想听,我可以随时唱给你听。”

这个不称职的移动点歌站,三年后才需要维修,所以在我们四周年的时候,我把我录的所有音频刻在一张光盘上,送给了他。那时候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了,他也很久没有给我唱歌了。这是我们第二次吵架。他大概没跟父母说我们的事,28岁那年,被安排了第一次相亲,第二次相亲,第三次相亲。撞见的是第三次相亲。“叔叔,你吃饭了吗?”“对不起,他去洗手间了。我会请他稍后给你回电话。”这不是那个熟悉温柔的声音,而是一个优雅成熟的女孩,这是我没有的。后来我只是试探性的问他那个女生是谁,得到的是一片沉默。沉默过后,他平静地承认自己去相亲了。“那我呢?你去相亲了,我该怎么办?”“安,对不起。请给我一些时间。对不起。”

我对他的诚实并不感到惊讶。他总是随身带着手机,已经跟我宣布了他可以随便给别的女生一个“接电话”的机会。于是我们冷战了半年,半年的交流在朝夕之间结束。早上好,晚上好,我还真把自己当单身狗了。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不是冷战,很激烈。我忘了原因是什么。可能他在另一个贴吧和几个女生玩游戏。我只清楚地记得结果:我坐了一夜火车去了上海。一到他们公司楼下,我就扇了他一巴掌,吵得像市场上讨价还价的泼妇。最后,我被禁锢在他怀里一会儿,吻了他,从此再没吵过架。

在他生日的前三天,我把CD送来了,我挣扎了很久,写下了“叔叔,祝你幸福”。“安,你相信我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接着说:“我说过一辈子做你的移动卡拉ok台,所以我不会食言。等你大学毕业我会带你回我家,相信我。”

不管是鬼迷心窍还是依然贪恋他的爱,我们和好了。

从那以后,这个移动点歌平台被我用了六年。

吴晨轩给我最温暖的,就是他每次都能回复我的消息,哪怕只是看到一条搞笑的微博随便接他,而且坚持了很多年。要知道,很多事情只是一时冲动或者方便做一两次。做了三五年真的很温暖。“人蛹”说:相爱的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所以不管什么原因我都很感动。他总是说他是第二个机器人。

是的,这第二个机器人的使用寿命只有六年。

其实一开始我一直觉得吴晨轩是个骗子,不是传销就是黑市器官贩子。我太没有安全感了,总觉得社会充满了阴暗面。和迫害妄想症一样,我一般认为身边的人会对别人有敌意,我不敢也不想相信任何人。直到我第一次见到他——那是我十八岁生日,他特意来陪我过生日——他没有提前告诉我,在我给的地址找到我宿舍楼下的时候给我打了电话。他穿着黑色天鹅绒衬衫,深蓝色牛仔裤,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红玫瑰。花瓣正好把早春的阳光反射在他的脸颊上。我不知道玫瑰在中午是反射出深红色还是深红色。他眼里流出来的是大学男生没有的成熟。正是那种生活所刻画的成熟,在来来往往的学生人群中吸引了我。

我接过他手里的花,牵着他的手,带着同学们羡慕和诧异的目光走出了校门。这束花是我们刚在一起时的玩笑话:“叔叔,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到时候见。”“那你来的时候给我买束花,好吗?所以我一眼就能认出你。”这只是出于一个女孩的虚荣心而开的玩笑,但他当真了。

一个曾经是荡妇的男人能为你转性,这是比征服一个零经验的男人更让女生骄傲的事情。所以他总是让我相信他。你看,这简直就是泡妞高手。“在一起”的六年里,我只为他流过三次泪,分别吵过两次架,最后和我们分手。剩下的日子,都是我在跟我说话,尽管我一直提醒自己这都是嘴上说说——是的,没有不爱听甜言蜜语的女生。

10月份是填志愿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在去上海读了三年研究生后,我会和他一起步入正轨。可是,直到第二年的复试,他才发现我没有定到上海的机票,而是悄悄去了北京。

“安,是你吗...不填上海?”

“叔叔,对不起。”

我不是一个充满正能量,总想奋斗的人。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我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我不想嫁给有钱人,过悠闲舒适的生活。我知道吴晨轩符合这样的条件,我相信他能做到。但是,我太没有安全感了,只能给自己这种安全感。所以我面临着上海和北京的岔路口,我还是选择了更光明的一条——去北京。

其实志愿服务就是动动鼠标的事情。他没有看到我的犹豫和彷徨,我也没来得及告诉他,他已经深入我的灵魂,成为我的软肋。我没有做不必要的解释。事实上,即使我做出这样的选择已经过去了几个月,我仍然不明白我自己的想法。他坚持说他在我心里的天平是无足轻重的,所以我才不小心说出了“分手快乐”这句话。我很理解的和平分手了,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行尸走肉一般会不小心从书架上翻出一本舒婷的诗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被放进书签的,但当我张开手指时,它是对着橡树的:

如果我爱你——我绝不会像攀援坎贝尔一样,在你高高的枝头炫耀自己;

如果我爱你——我决不学痴情的小鸟,为树荫重复单调的歌;

它不仅像春天,而且一年四季都带来凉爽的舒适;

它不仅仅像一座险峰,它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尊严。

甚至阳光,甚至春雨。不,这些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身边的一株木棉,以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贴地面;树叶,在云端触摸。

每次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问候,却没有人懂我们的话。

你有你的铜枝和铁轴,像刀,剑和戟;我有我的红花,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享寒潮、风暴和雷电;我们喜欢薄雾,流动的薄雾和彩虹。

看似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大爱,这才是忠诚:不仅爱自己伟岸的身躯,更爱自己坚持的立场和脚下的土地。

我逐字读完了这首诗,才想起插入这个书签是在我填志愿的前几天。之所以放弃去上海,正是因为这句话——我必须是你身边的一株木棉,以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放弃去上海的原因是我希望我能尽力选择一个更好的地方。我不想只是吴晨轩的一根筋。希望能平等的和他谈恋爱。这个道理我跟他讲过很多次了,但是领先我很多年的社会经验已经让他失去了斗志。他经常跟我说,我们能过上好日子就好了,没必要这么辛苦。但是我不相信。心里一直想带着那股不服输的劲头靠自己更加努力。

“安安,我好喜欢你,我喜欢所有人:撒娇不讲理的你,温柔害羞的你,认真记录生活的你,永远精力充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你,但我没想到,就是这个最让我动心的你,把我越推越远。”

恋爱之后,终于走向了更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一定会成为更好的自己。叔叔,我很庆幸爱过你,让我心甘情愿的付出,让我找到了努力的源泉;我也很高兴被你爱着。每一次你给我的关心和感动,我都会一直记在心里,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会好好珍惜。

愿你有你的铜枝和铁轴,像刀,剑和戟;我有我的红花,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即使我不能再与你分享寒潮、风暴和雷声;我不能和你一起欣赏薄雾,流动的阴霾和彩虹。

我们最终永远分开了,却没能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再见,比我大八岁的叔叔;再见,我的移动点歌站;再见,我的第二个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