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神父女儿的小说

他一方面张开双手去接跳楼的女儿父亲,另一方面却强奸了自己9年的亲生女儿。不仅如此,被侵犯的女儿从未等来道歉,侵犯她的父亲却将女孩告上了法庭。

一、动物的行为王,常宁人,有两子一女。他在小女儿只有12岁的时候侵犯了她。从12岁到21岁,女孩每天都受到亲生父亲的威胁。直到21岁,女孩终于自由了。九年来,她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有兄弟,有父亲,但这些人是伤害他最深的人。21岁,女孩将父亲告上法庭。最后王被判10年有期徒刑,姑娘终于不用再忍受父亲的侵犯了。

第二,王将女儿告上法庭。此后,该女生基本断绝了与王的联系。即使王出狱了,女孩也把他当陌生人,和两个哥哥联系很少。大家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十年,但是在王90岁,女孩60岁的时候,王把女孩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孩承担抚养责任。之前,王一直由大儿子照顾,与二儿子、小女儿联系不多。可是大儿子突然去世,王一下子没有了依靠。他每月有1000多元的维修费,但王觉得这些钱根本不够用。王年老多病。他每个月都需要请一个专门的护工来照顾自己。为了要钱,王把儿子和女儿告上了法庭。然而,王的小女儿拒绝向王支付抚养费,理由是她受到了父亲的侵犯。最小的女儿也60岁了,每个月只有几千的退休金。二儿子的情况和她差不多,每月退休金3000元。他们是年过半百的老人,生活自理,但必须赡养老父亲。

第三,小女儿有权拒绝抚养。经协商,二儿子答应每月给王1000赡养费,但小女儿始终不肯支付赡养费。虽然王在女孩21岁之前有抚养的责任,但他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反而给女孩增加了更多的伤害。似乎这个小女孩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而是他可以利用的工具。作为子女,他们必须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女孩的情况更为特殊。中国刑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杀害子女、严重虐待子女、遗弃子女、强奸女儿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从王强奸女孩的那一刻起,她就可以被剥夺王的监护人资格,所以女孩不需要尽赡养王的义务。

虽然女生不用尽赡养王的义务的决定很让人欣慰,但这并不能抵消女生所受到的伤害。这个女孩承认,她现在的孤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童年时受到的伤害。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侵犯,让女孩变得敏感脆弱,爱和被爱对她来说都成了奢望。然而,90岁的王对女儿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将女儿告上法庭,实在让人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