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的少女不想嫁人怎么办

晚清时期的少女不想嫁人怎么办?只有当自梳女了

现在婚姻自由,女人不想嫁人可以选择独身,但是在古代就不容易了,那时妇女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自主能力,依附丈夫而生存,所以必须嫁人。不过到了晚清时期,少女不想嫁人可以有办法,就是当自梳女。

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是指未婚女子把头发像已婚妇女一样自行盘起,以表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她们活着和女伴相互扶持,逝世后被称为净女。

为什么女人能选择终身不嫁不依附于男人,这是因为经济的独立。明代中后期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人提供了独立自主,靠自己的劳动谋生的机会,所以女人才能选择不嫁人,因为自己可以养活自己。

自梳女的习俗相沿300余年,从晚清到民国,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结束,但现在已经消失。

北方是没有自梳女的,自梳女只出现在广东一带,广州与珠江三角洲,是广东的独特现象。

为什么称她们为自梳女?因为古代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结婚时,由母亲或女性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紧贴在脑后勺的圆髻。《红楼梦》里晴雯调笑麝月时,就说:“还没有喝交杯酒呢,就上了头了。”上头就指把辫子盘到头上成髻,未婚女人是不能盘髻的。

自梳也是需要和婚礼一样有仪式才能完成,仪式一般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准备自梳的女人要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她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要摆酒宴客。

仪式完成后,这名女子就正式成为“自梳女”,一生不得嫁人,终生不得反悔。自梳女可以继续居住娘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平时她还可以到姑婆屋与自梳众姐妹聚会。

在生活上自梳众姐妹互相帮助,亲如家人。等她们年老或病危时,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娘家去世。

除了未婚自梳女外,还有不落家的自梳女子。这些女人被父母强迫嫁人并抗争无效时,就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同宿,三朝回门后就在长居母家不返,被称为“不落家”。

据记载,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的珠江三角洲。《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受累,因此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

富贵人家的女人是不会自梳的,凡是自梳女,都是穷人家的姑娘,下层社会的妇女。为什么会这样呢?

封建社会下层社会的妇女嫁人也没什么幸福,包办婚姻,丈夫不是自己爱的,白天要拼命干活,晚上还要被丈夫打,还要受婆婆的气,另外还要生儿育女,生不出孩子被丈夫婆婆虐待,生孩子生多了也不好,养不起,有的地方穷人家生孩子生多了还要溺死孩子,然后还要再继续满足丈夫的需要,继续怀孕生子,继续溺死孩子,这样的生活还不如一生不嫁呢。

而且女人嫁人后,不停地生育,还会遇到难产身亡,如果一辈子不嫁,就不会遇到难产身亡的事,所以自梳女一般很长寿,不知道是因为没有生育,还是没有婚姻的烦恼,不用伺候丈夫的缘故。

自梳女想要的幸福是什么,从这首 “自梳”仪式上会唱的歌谣就可以看出:“一梳福,二梳寿,三梳自在,四梳清白,五梳坚心,六梳金兰姐妹相爱,七梳大吉大利,八梳无灾无难。”

她们想要的就是自由自在的生活,清白坚心,无灾无难,和金兰姐妹永相爱。一句话,她们就是不想要婚姻生活,不想受家庭和公婆丈夫的束缚和欺压。

自梳女跟已婚妇女相比,她们相当独立,一般已婚妇女一辈子出不了村,除非跟丈夫移居外地。而自梳女独立自立,自力更生,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有的自梳女居然能跑到南洋(新加坡)打工,所以我们经常在新加坡的电影和电视剧里看到自梳女。

1949年,新加坡的华侨成立同乡会,在新加坡工作的顺德自梳女***同出钱,通过同乡会,在顺德老家修建起了冰玉堂。1950年,冰玉堂落成。

按习俗自梳女不能死在村子里,所以冰玉堂就建在村外,离当时的沙头村还有很远的一段路。现在冰玉堂就成了历史遗迹了。

我国道姑、尼姑出家后是可以还俗的,但是自梳女就不能有回头机会,自梳女一旦自梳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出轨行为,就会被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

自梳女作为中国近代一种很特殊的情况存在,现在已经绝迹,也很少有人知道。现在的女人,只要经济独立、人格独立,经得起世俗的嘲笑,就可以独身一辈子,不必嫁人,也不用当自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