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小说的创作范围有哪些?

然而,在中国的小说创作领域,已经很久没有新鲜的气息了。根据中国通俗小说的总结,从道光二十年(1840)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六十年间,作品还是传统的。比如人情小说,儿女英雄传,绣球命运,神鬼传奇,历史小说群英杰,铁冠图,公案小说小武夷和龚澎安等,与古代小说没有本质区别。以往被推崇为官场代表的谴责小说,对社会黑暗的揭露确实犀利,但其中所谓的“揭露”过于自吹自擂,缺乏对人物的真正理解和同情,是致命伤。值得关注的小说应该是《海上花列传》,以妓女生活为中心,涉及各类社会人物。它以自然质朴的文笔描绘了畸形的社会和畸形的生活情境中人性的变异,善于从人物安静的言谈举止中反映人物微妙的心理,在某些方面具有现代小说的特征。只是它的情绪太阴郁,情节太琐碎,不像小说。正因如此,一些文学史家甚至将这一时期的小说描述为“衰落甚至倒退的状态”。可见,历史学家划定的“近代史”范围内产生的小说,并不具备“近代史”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