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凯鲁亚克|评论原文|欣赏

作品摘要

我叫索尔,我是一名作家。我住在东海岸的纽约,一直梦想去西部旅行。迪安碰巧来自西部。他疯了,刚从管教所出来,对尼采感兴趣。我和他一见如故,认为他是一个理想的旅伴。迪安回到了丹佛,为了追随他的脚步,我第一次穿越了美洲大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路上走,有时候一个人,有时候和迪恩一起,有时候邀请更多的朋友一起。从东到西,从西到东,我们坐火车,开车,搭便车,走路,认识各种路人,体验各种疯狂奔放的感情。我们偷,喝,吸毒,干女人,放荡不羁。在迪恩快速行驶的汽车里,我们痴迷于速度带来的疯狂* * *。上次长途旅行,我们去了墨西哥。在这片简单的土地上,我们似乎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迪恩决定回到他的三个妻子身边,这意味着我们要告别奔驰的旅途生活了。后来,我和女朋友搬到了旧金山,在那里我们最后一次见到了专程来看我的迪恩。我知道,我会永远想念迪恩。

选集

时隔一年多,我又见到了迪恩。那时,我呆在家里写作,我靠退伍军人补助金回到学校。1948圣诞节那天,我和月经带着各种礼物去弗吉尼亚看望弟弟。我曾经写信给迪安,他说他会回到东部。我告诉他,如果他在圣诞节和新年期间去东部,他会在弗吉尼亚州的特斯蒙找到我。有一天,我坐在特斯蒙特的客厅里和我南方的亲戚聊天。这些柔弱男女的眼神透露着南方古老的表情。他们看起来无精打采,咕哝着天气、收成、谁生了孩子、谁盖了新房子等等。突然,一辆泥泞的Hudson 49汽车从尘土飞扬的路上驶来,在房子前面突然停住。我甚至没想过会是谁。一个强壮但疲惫的年轻人下了车,眼睛布满血丝,胡子拉碴,穿着一件破烂的t恤。他来到门口,按响了门铃。我打开门,立刻认出这是迪恩。令人惊讶的是,他这么快就从旧金山来到我哥哥洛克在弗吉尼亚州的家门口,因为我刚刚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在哪里。车里还有两个人在睡觉。“哦,我的上帝!院长,谁在车里?”“哈哈,伙计,这是玛丽·卢和埃迪·邓克尔。给我们找个地方洗澡,找点吃的。我们都饿了。”

“但是你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哦,伙计,我们在开哈德森!”

“你从哪儿弄来的?”

“我用我的积蓄买的。我一直在铁路上工作,一个月挣400块钱。”

随之而来的是混乱。我在南方的亲戚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不知道迪恩、玛丽露和埃迪·邓克尔是谁。他们目瞪口呆。月经和哥哥洛克跑到厨房商量怎么办。这个南方小房子里有11个人。不仅如此,我哥已经决定搬家了,一半的家具都搬走了。他、他的妻子和孩子打算搬到特斯蒙特市附近的一个地方。他们买了一套新的客厅家具,旧的将在月经期间运到帕特森家。但是我还没决定怎么走运。迪恩一听说,马上说可以用哈德逊河运送。我和他可以把家具运到帕特森,顺便把月经送回家,可以省一半钱,减少很多麻烦。这个建议立即被采纳了。我嫂子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三个可怜的旅行者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玛丽·卢离开丹佛后就没睡过觉。我觉得她看起来比以前老多了,但也漂亮多了。

后来才知道,从1947的秋天开始,迪恩就一直和卡米尔生活在一起,他们生活的很幸福。迪安在铁路上找到了一份工作,赚了很多钱。不久,他又做了父亲,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艾米·莫里亚蒂。一天,他正在街上走着,突然看到一辆哈德逊49型汽车在打折。他立即赶到银行取出所有积蓄,买下了这辆车。那时候,埃迪·邓克尔一直和他在一起。现在,他们没钱了。迪恩试图让卡米尔停止担心,然后告诉她,他要离开一个月。"我要去纽约把索尔带回来。"卡米尔不想让他这么做。

“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不为什么。没有怎么了?亲爱的,索尔一直求我去找他,我真的很需要他,但是我们不能完成这些计划,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哦,听着,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他告诉她原因。当然都是不相干的原因。

高个子埃迪·邓克尔也在铁路上工作。他和迪恩仅仅因为一次意外就被解雇了,因为他们和周围的同事关系不好。埃迪遇到了一个名叫格拉提的女孩,她靠自己的积蓄住在旧金山。这两个疯子想带她一起去东方,这样他们就可以用她的钱了。埃迪又哄又骗,但她坚决不去,除非埃迪娶她。于是艾迪·邓克尔闪电般娶了古拉提。迪恩跑来跑去,在报纸上登了一条必要的消息。圣诞节前几天,他们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驶出旧金山,前往洛杉矶。然后我踏上了无雪的南方公路。他们从洛杉矶的一家旅行社拉了一名乘客,要求搭车去印第安纳州。他们拖了他一段时间,收了他15元汽油费。他们让一个女人和她的女儿搭车去亚利桑那州,并索要4元钱。迪安和那个傻女孩坐在前排,和她说话。他说,“真的,伙计,她真是个可爱的小妞。哦,我们谈到了去天堂时的大火和沙漠,还有她那只会用西班牙语诅咒的鹦鹉。”这些乘客离开后,他们继续前往图森。一路上,埃迪的新妻子格拉提·邓克尔(Guellati dunkel)不停地抱怨她太累了,想睡在汽车旅馆里。那样的话,他们会在到达弗吉尼亚之前花光她的钱。她连续两晚坚持停车,每人在汽车旅馆花了10元。当他们到达图森时,她身无分文。于是,迪恩和埃迪把她留在了一家酒店的走廊里,然后搭载了一名乘客,毫不在意地上路了。

埃迪是一个身材高大、脾气温和、无脑的家伙。他总是乐于做迪安要求他做的每一件事。此时,迪恩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当他在新墨西哥州拉斯克鲁的塞斯旅行时,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想去看看他可爱的第一任妻子玛丽·卢。她住在丹佛。于是他不顾乘客的反对,掉头向北开去。当他晚上到达丹佛时,他四处打听,终于在一家旅馆里找到了玛丽·露。接下来的十几个小时,他们疯狂* * *,就这么定了:他们要重新在一起生活。玛丽·露是迪安唯一真正爱过的女孩。看到她的脸,他感到极度内疚。为了过去,他跪在她的脚下乞求原谅,试图重新获得她的青睐。她不停地揉迪安的头发。她理解他,知道他有时会发疯。为了安慰这位乘客,迪安给他找了一个女孩,并给他在酒店订了一个房间。酒店的底层是一个酒吧,一群老赌徒们经常在那里狂饮。但是乘客拒绝了女孩,晚上走开了。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见过他。显然,他乘公共汽车去了印度。

迪安、玛丽·卢和埃迪·邓克尔沿着高尔法克斯向东行驶,然后穿过堪萨斯平原。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场大暴风雪。在密苏里州,迪恩晚上开车必须用围巾把头裹起来,然后把头伸出窗外才能开车,因为挡风玻璃上结了一英寸厚的冰。他不得不在暴风雪中盯着前方的路。当汽车经过他祖先的出生地时,他无动于衷。早上,汽车驶上白雪覆盖的山坡。下坡时,我滑入了路边的一条沟里。一个农场工人过来帮他们把车推上去。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另一个要求搭车的人。他说如果他们带他去孟菲斯,他答应付给他们一美元。到了孟菲斯的家,他到处找钱,想买点喝的。最后他说找不到了。于是迪恩和其他人重新上路,穿过田纳西。由于事故,前方交通受阻。迪安以前开车的速度是每小时90英里,但现在他必须把速度限制在每小时70英里,否则车就会翻进沟里。在深冬的节日里,他们爬上了斯莫奇山。当他们到达我哥哥家门口时,他们已经30多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除了一些糖果和奶酪饼干。

他们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迪恩站在电唱机前,手里拿着三明治,摇着头,听着我刚买的一张流行音乐唱片《狩猎》。这张唱片是由德克斯特·戈登和沃尔特·格雷录制的。他们在疯狂的观众面前声嘶力竭地歌唱,这使得这张唱片充满了神奇的魅力。周围的南方人面面相觑,焦急地摇摇头。“索尔交了什么样的朋友?”他们对我哥哥说。他也答不上来。南方人不喜欢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尤其是迪恩这种人。迪恩根本不在乎他们。他的疯狂达到了顶点。直到我和他带着玛丽·卢和邓克尔一起开哈德森,我才意识到。这个时候只有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又可以随意说话了。迪恩紧紧地抓着方向盘,沉思了一会儿,好像突然决定了什么。他驾驶汽车,挂上二档。按照这个疯狂的决定,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箭一般飞驰。

“现在没事了,小伙子们。”他说着,一边开车一边弯腰驼背,擦了擦鼻子,给每个人递了根烟,一直抖个不停。“我们应该决定下周做什么。这是一个关键时刻,一个关键时刻。啊哈!”他经过一辆小公共汽车,车上坐着一个老黑人,开得很慢。“哎!”院长叫道,“嘿!看啊!现在,他的灵魂在想什么——让我们来想一想。”然后他放慢了速度,这样我们可以回头看看这个可怜的老人。“哦,看,他多可爱啊。我现在想起很多事情。我知道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定在猜今年的萝卜火腿。索尔,你不明白。我曾经在阿肯色州和一个农场工人住了整整一年。那时候我才11岁,要干各种杂活。我曾经剥过一匹死马的皮。圣诞节那天1943,我离开了阿肯色州,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我记得那是五年前。本·戈文和我试图偷一辆车,但车主用枪指着他,所以我们只能拼命逃跑。我这样说是想让你知道,我在南方有发言权,我知道——我是说,我了解南方,我清楚地了解它。老兄,我也仔细阅读了你给我的信中提到的一切。”说着说着,他有点糊涂了,就把车停下来,检查了一下,又开到了70迈。他蹲在方向盘上,明亮的眼睛直视前方。玛丽·卢笑了。这是一个全新的完整的院长。他正在逐渐成熟。我心想,天哪,他变了。每当他谈到他讨厌的东西时,他的眼睛里就会闪现出愤怒的火花。当他快乐的时候,他会被快乐之光所取代。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为这种奔跑的生活紧张地颤抖。“嘿,伙计,我得告诉你,”他说,捅了捅我。“嘿,伙计,我们得挤点时间——卡罗尔怎么了?亲爱的,明天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卡罗尔。现在,玛丽·露,我们要去买些面包和肉,做顿饭,然后去纽约。索尔,你有多少钱?我们可以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后面,大家挤到前面,轮流讲故事。玛丽·卢,宝贝,你坐我旁边,索尔坐我旁边,埃迪坐窗户旁边。埃迪,一个大块头,挡住了风。他还穿着外套。我们要开始幸福的生活了。现在是时候了。我们应该吃喝玩乐。”他擦了擦下巴。汽车在他的驾驶下一瘸一拐地超过了三辆卡车。游荡到特斯蒙。他头没动,眼睛却转动了180度,扫视周围的一切,突然看到一个停车场。所以我们把车停在那里。他跳下车,挤进车站,我们都顺从地跟着。他买了几包香烟。看来他的行为真的很疯狂。他几乎同时在做几件事,来回摇头,快速有力地挥着手,一会儿像只苍蝇,一会儿又坐在地上,挠头,坐立不安,说话气喘吁吁,一会儿眯着眼,一会儿又缠着我聊天。

特斯蒙气候寒冷,莫名其妙的下雪。迪安站在与铁路平行的笔直空旷的马路上,身上只穿了一件t恤和一条没有系腰带的裤子,仿佛随时都要脱下来。他把头伸进车里,和玛丽露聊了几句,然后缩了回去,向她挥挥手说:“啊哈,我认识你,我太了解你了,亲爱的。”他的笑容太可怕了。我先是低声傻笑,然后大声笑了起来。我确实看起来像个疯子,但我笑得比疯子还快,看起来更像个傻子。然后,他以一个商人的口吻说话。我们参观这个城市的商业中心似乎没有什么目的。但是迪恩找到了他的目标。他派我们到处跑。玛丽·卢去杂货店买东西做饭,我去买报纸看天气,埃迪去买烟。迪恩喜欢吸烟。他一边看报纸,一边点燃了一根烟道:“哈哈,在华盛顿,我们这些傲慢的美国人总是打算和别人捣乱。”他看到一个黑人女孩路过车站,就冲了过去。“看。”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着尖叫,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容。“啊!刚才经过的黑妞好可爱。”我们都上了车,向我哥哥的家驶去。

当我们来到我哥哥家,我们看到了美丽的圣诞树和各种圣诞礼物,闻到了烤火鸡的香味,听着亲戚朋友之间的谈话,我觉得乡下的圣诞节是如此安静。我以前也是这样过圣诞节的,但是现在,这个坏蛋又把我从陶醉中唤醒了。坏人的名字是迪恩·莫里亚蒂。我被拖着又开始流浪在路上。

我们把一些家具留在车后我哥哥的房子里,连夜出发了。我们承诺30小时内回来——30小时内从北到南跑完1000公里,这是他一贯的方式。但是旅途相当艰辛,我们谁也没有意识到。汽车的加热器坏了,挡风玻璃上结了一层冰。在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行驶时,迪恩探出车外,用抹布划了一个小洞,以便看清路面。“哈,这个洞太棒了!”这辆哈德森足够大,我们四个人都可以坐在前排,腿上还盖了毯子。这种车是五年前出现的新品牌。现在又旧又破,车里的收音机也不响了。我们向北前往华盛顿,进入301号高速公路,这是一条有两条单向车道的高速公路。迪安独自喋喋不休,而其他人都沉默不语。他不停地挥舞着手臂,时而俯身冲我大喊,时而放开方向盘。但是车还是像箭一样向前跑。它甚至没有偏离路中间的白线,一直延伸到我们车的左前轮下面。

迪恩来这里毫无意义,我也没有理由这样跟着他。在纽约,我也可以去上学,和身边的小妞调情。我遇到了一个美丽的意大利女孩,她有一头美丽的头发,名叫露西尔,我很想娶她。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我想娶的女人,但是她会是一个怎样的妻子呢?我把露西尔的事告诉了迪恩和玛丽·卢。玛丽·露想知道露西尔的一切,她也想见见她。我们穿过里士满、华盛顿、巴尔的摩,来到费城一条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我想娶一个小妞。”我对他们说:“我真想让我的灵魂安息,和她白头偕老。”不能一直这样东奔西跑,得决定去哪里,找什么。"

“来吧,伙计。”院长说:“我知道你对家庭和婚姻的想法已经很多年了!还有那些触动你灵魂的东西。”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夜晚。在费城,我们走进一家餐馆,用最后一点钱吃了一个汉堡。收银台的那个家伙——当时是凌晨三点——听说我们在谈钱,说如果我们愿意在里面洗碗,他可以免费给我们提供汉堡和咖啡,因为他的合同工还没来。我们立刻同意了。埃迪·邓克尔说他是洗碗的专家。他来到后面,伸出他的长臂,开始工作。迪安和玛丽·卢拿着毛巾站在那里擦拭。不一会儿,他们在一堆锅碗瓢盆之间拾起一个吻,然后躲在餐具室的某个阴暗角落里。收银员对我和埃迪洗的盘子非常满意。我们用了15分钟完成了。天还没亮,我们已经穿过新泽西了。透过远处的积雪,纽约大都市上空的巨大云层在我们面前升起。迪恩头上裹着一件毛衣。他说我们就像一群去纽约的阿拉伯人。我们都想穿过林肯隧道,然后穿过时代广场。玛丽·卢想看。“哦,该死,我希望我们能找到哈索尔。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看我们能不能找到他。”我们在路上仔细看了看。“这个老哈索尔总是跑来跑去。你一定会在得克萨斯州见到他的。”

现在,迪恩已经在四天内跑了大约4000英里,从旧金山到亚利桑那州,然后到丹佛,经历了无数次冒险,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陶乐清何晓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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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亚克被称为二战后美国“垮掉的一代”的代表,《在路上》就是这一流派的代表作。通过他笔下的人物,这位作家标志着他所在社区的“垮掉的一代”。他们在美国属于“反文化”,即与主流文化背道而驰的文化现象。他们是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的“嬉皮士”的先驱,在精神和行为上与当时美国社会所认可的一切道德观念背道而驰。他们极度捍卫个性,张扬自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追求完全的自由。他们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因为不停地奔跑是他们对抗无聊社交局面的最佳方式。只要有机会,他们就时刻准备着上路,就像节选里,迪恩和“我”(索尔)等不及重逢的拥抱凉了,又兴奋地去掸路上的灰尘。路上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诱惑,也是永恒的幸福。

迪恩、“我”、埃迪等在书中一起走在路上的年轻人,都被当时的社会碾压,从肉体到灵魂。但对他们来说,“崩溃”并不意味着任人摆布,而是在身体和灵魂的废墟之间搭建一个蜗居,从而活得更激烈,用残破的肢体去挑战。我们看到迪安正以每小时70或90英里的速度开车,这远不是最高纪录。他曾经把车开到每小时65,438+000英里,甚至更快。在高速向前的狂奔中,车上的人惊恐的尖叫,撕裂的声音伴随着撕裂的神经,所有人都抛开了现实中所有的烦恼。

快速飞行是“垮掉的一代”的典型行为。比起吸毒,速度带给他们的是更强烈、更即时的* * *,让他们徘徊在生死之间。在小说中,迪安开车时的疯狂状态被描述了一遍又一遍:在路上,他不停超车,左右狂奔,反复制造险情,然后化险为夷。当其他人都被迪恩的疯狂惊呆的时候,只有“我”始终信任地坐在他身边,“我”信任他,愿意把我的生命交给他。“我”享受着他用速度给我的安慰。

通过节选,读者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迪恩本人就是速度,他的身上有着不可阻挡的气势,这种气势在生活中表现出来,成为一种光芒四射、令人目眩的活力和热情。“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为这种奔跑的生活紧张地颤抖。”迪恩一出场,小说的叙事节奏明显加快,围绕迪恩的事件被讲得如火如荼。迪安自己的说话方式就像是在发射弹幕,这与他快节奏的肢体动作和火爆的性格特征是一致的。他有控制和领导能力,善于发号施令。他是这群年轻人的领袖。

对我来说,他的意义更不一般:他是我的归宿,是驱使我上路的力量。当“我”第一次穿越美洲大陆的时候,我跑向迪恩。“我”喜欢迪恩,喜欢他充满激情的生活态度。即使他近乎疯癫,“我”也知道,为了舒服,为了满满的* * *,那才是疯癫。往往只是因为迪恩喜欢一辆车,他就会毫不犹豫地用自己所有的积蓄去买,不管明天的面包在哪里。这种看似疯狂的行为,仔细想想,真的很潇洒,代表了那群人的一种可贵的本性:拒绝做物质的傀儡,金钱的奴隶。在小说中,迪恩有一张“执着、坚毅的脸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疯子?院长是火,是雷,就烧,烧,烧!

节选中,迪恩带着前妻玛丽·卢上路,把现任妻子卡米尔留在家中。除了这两个女人,他还有第三任妻子伊妮兹。从表面上看,编剧似乎是在写一个花花公子,对爱情不忠的男人,但显然,意义不在这里。在小说中,作家曾多次写到“我”和迪安等人相信“生命是神圣的,生命的每一刻都是宝贵的”,“生活是严肃的,每个人都在做一些事情来代替无聊”。迪恩选择了放纵,但他们没有虚度生命,没有玩命。他们选择自己的方式来对抗无聊,认真的活在自己认为荒谬的事情里。小说中,迪恩一直纠结于三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几个路过的女人,不确定自己更爱哪个女人。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选择了一个女人,就应该放弃她。和一个老婆离婚,娶另一个老婆,是为了能和离婚的老婆更积极地生活。这就是迪恩的逻辑——让他所有的感情、婚姻、人生一直在路上飞,当他到达一个终点时,他必须摧毁这个终点,走上一个新的起点。

比起院长,有时候“我”会更妥协。读者从节选中可以看出,“我”有结婚的打算,希望灵魂安息。“我”觉得不能一直这样在路上跑,要决定去哪里,找什么。吃喝玩乐本来是我们这个群体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我们安静下来,没有大麻麻醉自己,没有女人把自己放倒,没有飞驰的汽车,心底就会有一些迷茫。他们要去哪里?“什么”?“为什么”?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同时被回避和探询的东西。其实他们不想伤害自己的生活,不想毁掉自己。相反,他们渴望过好生活,善待生活。是的,他们是一群善待生活的人,而不是无能消极的厌世者。面对死气沉沉的社会现实,他们不得不用各种极端的方式,通过搅浑死水,扬起尘土来宣示自己的存在。尘埃飞扬,死水荡漾,它就成了活物,于是有了生命力。他们不停地催促自己走在路上,去行动,去呐喊,去奔跑,却不知道路通向何方,最终会得到什么;他们不想被平庸的生活击倒,最终却变成了一个平淡、热情、循规蹈矩的老实人——这可能正是他们的困惑所在。大概对他们来说,这才是挑起心中怒火并与之抗争的真正动力。然而,又有谁能真正理解他们隐藏在喧嚣背后的迷茫的心呢?即使是永远在笑着对生活大吼大叫的迪恩,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无论遭遇过怎样的麻烦,都曾经流过泪,因为路是没有尽头的,并不总是意味着兴奋,也不能总是拯救人们孤独的灵魂。“垮掉的一代”年轻人正在上演的,依然是一出充满欢笑的悲剧。

在这部小说中,作家运用了“乱写”的手法,给人的感觉是看到什么就写什么,没有经过筛选、提炼或细致的技术处理。它就像是旅行者旅途的流水账,他所经历的所有环节都被登记在案,喋喋不休。到了一个地方,遇见了一些人,踏上了路,离开了一些人,留下了一串名字,留下了一个个昏昏沉沉,平淡无奇的故事,不传奇,不震撼。作品中有些段落真的会让读者感到厌烦,心里会有一种焦虑。疲劳和琐碎带来的无聊会冲淡作品的感染力。不过这部小说还是值得在回味中重读的,在这个过程中会慢慢从人们的内心升起一些感悟和感受。整部小说以“我想念迪安·莫里亚蒂”这句话结尾。初读平淡,精品回味悠长,让人感到无限失望。

小说中的环境描写大多明丽,景色宜人。“冉冉的太阳正在升起,凉爽的空气泛出紫色的光芒,金色的云彩五彩缤纷。山坡微红,谷中草绿。”作家善于用丰富的色彩勾勒自然景物,传达人物热爱生活、珍惜生活的愿望。同时,人物的动作和语言给读者带来的疯狂感和紧迫感,在作家转向景物和环境描写的一瞬间被神奇地缓冲和消解。这两种极端阅读体验的交替,有助于读者放松,也可以看作是书中人物调节情绪的一种方式。可以使人摆脱定期炼火的燃烧,使心灵和情绪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这一刻的治疗,可以防止人的心化为尘土,精神分裂。美国大平原和山谷之间的独特景观以及各州首府的风土人情成为书中的一个看点。既然是在路上,人在旅途中,这风景终究会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