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乐燕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虐待罪

一、至于乐燕如何判决,关键要看主观意图。最后法院认定的是,明知将两个孩子锁在家中会有生命危险,仍任结果发生,属间接故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被害人李梦某、李某的生母,对被害人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乐燕明知将两名年幼的孩子留置在封闭房间内,在缺乏食物和饮水且无外援的情况下会饿死,仍离家一个多月,不回家照料女儿,其主观上具有放任两女儿死亡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不抚养、不照料并断绝二被害人获取外援的可能性,最终致使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南京女童饿死案

南京女童饿死案中女童的母亲,1991年生,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2013年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住户乐燕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燕3岁和1岁的女儿。经法医鉴定,不排除因饥饿、脱水死亡,死亡时间超过两星期以上……

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饿死女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鉴于其已再次怀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可以网上查指导案例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992号:乐燕故意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