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纪念日,为什么是9.3而不是8.15
按照国际惯例,战败国签署投降书是投降日,翌日为战胜国胜利纪念日,日本投降是在第二天,所以纪念日是9月3号。
1945年9月2日,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军方和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
随后,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和9名盟国代表依次签字,接受了日本投降。从法定意义上说,这一天才是日本投降的日子。
扩展资料:
按照国际惯例,战败国签署投降书是投降日,翌日为战胜国胜利纪念日。例如,1945年5月8日,德国陆军元帅凯特尔代表德国在柏林向苏联等国签署无条件投降书,因此,5月9日即为苏联及俄罗斯等国“卫国战争胜利日”。因此,就不难理解中国为何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
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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