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十三大酷刑

太可怕了..................

首先,动物处决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文明史还要长。当人类还在用石头和棍子与自然作斗争的时候,用藤绳把一个非法的同类绑起来让动物糟蹋,是最简单的死亡手段。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公元前7世纪,亚述国王苏巴尼·巴尔(Subani Barr)将俘虏扔给巨犬饱餐一顿。埃及人倾向于使用鳄鱼。而印度人则喜欢让老虎做“执行者”。至于中国人,他们更倾向于“不义之人必起而攻之”的原则,把罪犯扔进老鼠、蛇、蚂蚁中,以此来验证力量、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相互依存和交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手无寸铁的人。鄙视“欺软怕硬”的中国人嗤之以鼻。是罗马人对动物处决有一种想象中的迷恋。罗马一度盛行“勒索致死”,其实是一种溺死的刑罚。但在溺死之前,犯人会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一条蛇一起被装进一个皮袋里,然后将袋口缝得紧紧的。被这样对待的犯人在被淹死前身上布满了彩色的痕迹。在整个罗马帝国,观看野生动物吃人是非常流行的,这是法典所允许的。这种惩罚中使用了各种野兽:狮子、老虎、豹子、熊,偶尔还有狼和狗。所有的动物都被预先饿死或监禁。观众是鉴赏家,不允许在顺序上有任何错误。

总的来说,老虎更受欢迎。他们可以一口气吃掉所有的囚犯。熊的风格被一小部分心理不正常的人欣赏。它像暴风雨一样把犯人打倒,但吃东西的时候,它很慢,很慢,嚼得很仔细。除了直接的处理方法,还有一种间接的方法,就是用畜力来折磨,中国历史上的五马分尸,马尾辫拖就是这样。在印度,马通常被牛或大象代替。至于中东或非洲,则常用单头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历史,最可怕的是中世纪流行于法国、英国和荷兰的一种刑罚,即剥光犯人的衣服,把他绑回床上,只在他的肚子上扣一个锅或一个笼子,里面放一只老鼠、雪貂或睡鼠,然后点火加热。为了逃离恐慌而择路的动物会又抓又咬,还会剖开犯人的肚子,深入内脏。

第二,喉切除术

割喉一直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因此被称为“罗马刑”。其本质就是割喉。与砍头不同的是,在这种刑罚中,头和躯干是不分开的,但这两种刑罚的执行原理是一样的,因为犯人死亡主要是窒息、失血过多甚至脑部失血,直接原因是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是用匕首头完成的。但在罗马刑罚中,“喉切除术”从未被列为死刑的主要手段。

在古罗马斗兽场,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个会在摔倒后抬起手臂,用左手无名的手指指向观众。他一方面会通过这样的姿态承认失败,另一方面会请求观众宽大处理。这时候胜者会走到他面前,做出跪姿,并控制住自己的头,把刀放在头下,然后高昂着头等待宣判。如果输的一方在打斗过程中尽力而为,勇敢灵巧,他们会举手表示原谅。如果他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他们会指出他的大拇指,给他判刑。如果是这样,竞技场的主席就要喝酒了。

割喉确实有一些荣誉和悲剧意义。

割喉也被用来惩罚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徒。

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原始部落也在仪式中使用喉切除术。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惩罚。就是“割喉,放在烙铁里,挤出舌头,割下来再挂。”在英国国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中,规定切口必须高至颈部,以便刽子手通过切口将犯人的舌头拉出来。

20世纪,柬埔寨再次采用喉切除术。他们用锋利的棕榈叶慢慢割开犯人的喉咙,在颈动脉附近不停地来回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切口,然后用尽全力水平拉。血立刻溅得到处都是,射得老远。”就这样,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第三,剖腹手术的处罚

惩罚就是用尖刀刺穿犯人的肚子,打开嘴巴,导致内脏受损而死亡。希腊和罗马只是停止杀戮死者,而在古波斯,剖开肚皮后,拉出六到八米长的肠子,缠在绞盘上,而日本则是自己进行剖腹惩罚,以证明自己的忠诚,挽回失去的荣誉。剖腹产的同时,给死者头上戴上了一顶具有英雄特征的皇冠。所以不是普通人都有资格剖腹产。他们通常被斩首。在日本,斩首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侮辱精神运输灵魂的意图。

第四,投掷惩罚

这种惩罚的关键是让犯人从高处坠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是无法进行的,比如在沙漠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扔刑的区别只是犯人最后落地的地方。罗马人把俘虏扔进喀斯特石林,而希腊人在登陆点铺上一些尖尖的石头。波斯人喜欢选择石板平坦的街道。另一方面,墨西哥在水中竖起铁钩,然后把人扔上去。欧洲最招摇的地方就是亲宗教的战争,都主张让士兵排成方阵,手中持矛持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顶、城墙或者教堂,喊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Huber Monteilhet写道:“这是最具戏剧性的惩罚,非常好玩”。

二十世纪中叶,法国和美国军队恢复了投掷刑。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信息的囚犯经常被踢出直升机。接收的地方没有古代那么优雅,但是投掷的高度是古代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动词 (verb的缩写)饥饿惩罚

如果只是简单的把犯人饿死,那么拷问者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就体现不出来了。在中世纪的欧洲,“饥饿面具”是最常用的。当面具扣在一个人的脸上时,一条铁舌头被塞进犯人的嘴里,强迫他呼吸。这样,即使到处都是食物,囚犯也无法进食,直到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叫“恐怖梨”的东西,用铁做的,梨形的,可以通过机制打开。放到犯人嘴里,让他不能喊叫,不能说话,当然也不能吃东西。有些“吓人的梨”含有尖刺,可以从刹车口慢慢伸出,夹住嘴,刺破喉咙...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饿死的人会被熔化的铅水堵在喉咙和嘴里。

在19世纪的非洲,一些部落将杀人犯和受害者的尸体对立绑在一起。“手牵着手,嘴唇相触,这些俘虏浸在腐烂的血液里,又饥又渴,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候会让饥饿的犯人在饿死之前暴饮暴食,然后把尿的东西勒紧,然后堵住肛门,让它胀死。二战期间,纳粹经常这样对待集中营里的囚犯。

第六,钉死在十字架上

这种刑罚在古埃及就有,并在地中海沿岸和中东国家广泛使用。一般来说,是用来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等。钉死有时被用来羞辱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

作为一种刑具,十字架通常由两三根木桩组成——如果是四边形的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型,有的是X型,有的是Y型。丁字十字架主要是用来惩罚闹事者的,有时还要倒过来,头朝下,脚朝上。圣皮埃尔就这样被处决了,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受到和基督一样的惩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点之前,十字架的直杆就已经插在地上了。后世描述的基督背着十字架走向“骷髅地”的场景,从刑罚的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场所,犯人用绳子绑在刑具上,但更常见的是直接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永远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了身体的重量会撕裂,手臂可能会松开。有经验的刽子手会把尖刺钉进手腕间的一个狭窄缝隙里,这个缝隙现在在解剖学上被称为德斯托宽缝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钉死仍然有其生命力。70年代,越南士兵钉死“汉奸”;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的小偷被判处这种刑罚;上世纪90年代,包括苏丹在内的7个国家将犯人送上十字架公开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屠杀。中国战国时期,秦国大将活埋了赵国的士兵40万,秦始皇坑儒的行径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在惩罚犯法的妇女时,也采取了“活埋”的方式。

在实行活埋之前,古代波斯人会把俘虏从高处扔进大量故意焚烧的灰烬中,灰烬进入俘虏肺部造成的窒息远比普通活埋造成的单纯缺氧更可怕。

高卢人和德国人活埋叛徒和逃兵。哥特人专门用它来对付同性恋。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不会被绞死。毕竟一个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吊在半空中晃腿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必须活埋。现代活埋的记录可以在越南战争期间找到。

八、木桩刑

对于这种惩罚,19世纪的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将人类的残忍带到极致的造物之一”。行刑方法是将木桩插入犯人体内,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让他自生自灭。

根据木桩的直径,有时会事先用扩张器打开肛门或用刀切开,然后由刽子手插入木桩,用锤子钉牢。有些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行刑者会将木桩竖起,插入已先铺好的铜钱中,使木桩配合犯人自身重量,一点一点深入,直至穿过腋下、胸部、背部或肛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忍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在欧洲亲基督教战争期间,木桩刑特别流行。1669年意大利皮埃蒙特,贵族之女德拉图尔赤身裸体死去。一群刽子手高举着她游行,声称这具尸体是他们的旗帜。

1958伊拉克国王的叔叔因为同性恋被判了火刑,他选择这个刑罚是因为他“喜欢把东西放在* *里”。

九、活剥

脱皮就是脱皮,可以是部分脱皮,也可以是完全脱皮。

在古印度,活剥又叫“小火除细毛”,就是用火把烧皮,把尸体烤到三分熟。此时,完全附着在身体上的活肉的皮肤被分离。然后,“无视犯人的哭喊,彻底剥了他的皮...他的肌肉完全暴露在外,血管清晰地暴露在外,可以看到他的内脏在跳动,灯光照在他的胸部,他的肌肉纤维在发光”。

这种剥皮需要技巧,这可能已经代表了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平。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体效果,而是直接做“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条,或切成圆盘、薄片和长方形片...治疗的最佳杰作是将皮肤切割成狭长的环状细节。

作为一种惩罚,活剥已经消失了几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逐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纳展出了一张完整的鞣制过的人类皮肤。还有纳粹,他们收集的不仅仅是有漂亮纹身的人皮,还把一些人皮作为书籍封面、灯罩、纸板坐垫或者其他艺术品的好材料。

X.分割

惩罚就是简单地砍掉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拷问者觉得“单纯”拷问犯人太便宜了,于是花样繁多。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砍掉手指,再砍掉脚趾,再砍掉手、胳膊、脚踝、腿、耳朵和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四肢截肢后用金疮药止血,用布包扎伤口,放入大瓮中,放入厕所。这个囚犯将在死前遭受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汉代以后,肢解之刑被凌迟之刑所取代。也许在刽子手看来,凌迟的惩罚更加痛苦和微妙...

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国家规定对小偷可以使用截肢术。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个小偷将被从腕关节处砍掉右手;第二次违反者将被砍断左脚。”但几乎没有这种刑罚剥夺犯人生命的案例。

十一岁了。

亚洲和中东的少数民族尤其喜欢这种刑罚。这种惩罚的关键是将人体打散直至死亡。

波斯帝国将叛军分为四部分。罗马人对付女囚先割胸,对付男囚先割生殖器。希腊人在切肉的时候,还要加上去骨的程序,这让俘虏们看起来就像填满了木屑的玩偶。但是和中国人比起来,其他民族就粗糙了。中国人把这一年发展到了顶峰,使它成为一种特技。行刑之初,刽子手会熟练地把犯人的喉结割出来,防止他喊叫。然后迅速放血包扎伤口。手的第一部分是背部,每一刀割下来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死一个成年人,必须使用3357把刀,刀必须流血,失去血肉。应该是用白色的大瓷盘粘在上面,让观众欣赏,得到欣赏。如果犯人在规定的刀数之前死亡,刽子手的手会被观众耻笑,碗也可能会丢。

十二、肢解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爱玩机械密切相关。囚犯赤裸的身体被用铁钉固定在一个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次,固定在地上的铁钉就会切下一块肉,转十几圈,犯人基本就被撕成碎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