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再为母亲喊冤“无罪应释放”,那她母亲究竟有没有贪污3.5亿?

曲婉婷的母亲是张明杰,她有没有贪污并不是你我说了算,而是看法律如何去判。既张明杰被依法羁押,那么这里面肯定就存在问题。关于张明杰母女一家涉及的巨额资产问题,中纪委已经明确表明了“境外不是资产转移的天堂”,曲婉婷一直待在外面潇洒挥霍,不肯回国,也不肯替她母亲做出实际性的行动,就足以证明了里面的问题很大。

一、曲婉婷的喊冤,并不是她真的相信法律,只是想要获取一个有利的局面

假如曲婉婷的母亲真是被冤枉的,那她本人为何不拿出有力的证据?为何躲在国外不肯回来?为何不利用自身巨大的影响力去用法律维权?

假如曲婉婷真的很在意自己母亲,那她为何不带着财产回来解救她呢?那她为啥日常都在社交平台炫耀自己的光鲜亮丽生活呢?那她为何只是偶尔才在社交平台替母亲隔空加油呢?

此外,曲婉婷和她的亲属认为张明杰被羁押7年,有罪该判,无罪该放,并且检方已经撤回了她贪污的罪名,她应该以“疑罪从无”被释放。

但是,这种说法明显就是混淆视听,要知道张明杰被羁押的原因可不止贪污,还有滥用职权和受贿,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根本不可能在万众瞩目之下羁押她7年。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曲婉婷口口声声说相信司法公正,但是她却又躲在国外,去煽动舆论,去质疑司法对她母亲的羁押。这摆明了她只是想把水搅浑,然后为自己争取好处,其余她口中所谓的公正,只是一个幌子。

二、就算撤回贪污的罪名,也可以补充再侦查,再度起诉

从法律角度来讲,检方撤回一条罪名,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没有犯这个错,只是现有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此事。

因此,在经过补充侦查之后,证据收集充分,是可以进行再次起诉的。

所以呢,张明杰贪污3.5亿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反转。

再从道德层面来讲,由于张明杰的问题,东北无数下岗职工拿不到救命钱,甚至也有人被提前下岗,他们在零下几十度的寒冬之中,连暖气都没有,有多少人因此结束了生命,有多少人因此被迫去做皮肉生意。

如果张明杰不明不白的被释放,那才是天道不公。

不过曲婉婷有句话没有说错:“法律才是唯一的准绳”,她虚伪的辩解,何来的可信度?

最后:

如果你真如你的文字所说一样,那请带着证据回国,用法律堂堂正正的替自己和母亲证明清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