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翻译: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翻译为: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
出自清代蒲松龄《狼(其二)》,原文选段: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后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扩展资料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本段为第二则,写屠户杀狼,表现屠户的勇敢镇定和狼的狡猾贪婪,这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
启示:
1、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2、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
3、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让正义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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