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小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小说)

李霞一审起诉称:

基于长期的检察工作经验,2008年6月开始撰写小说《捍卫生死》,2006年9-6月检察日报2065438+10月2065 438,海南出版社2065 438+2000年6月出版。周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通过对比分析,李霞发现《人民的名义》这部小说在没有给其署名的情况下,抄袭、剽窃了其《捍卫生死》一书,侵犯了其著作权。

审理此案后,一审法院认为:

通过具体比较可以看出,两部涉案小说在李霞对破案线索的推动、逻辑安排、角色设定、人物关系、情节及具体描写等五个方面均不存在实质相同或相似之处,《以人民的名义》不构成《捍卫生死》抄袭,李霞主张周及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故判决驳回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李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

被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供稿

摄影:赵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