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中和2014年9月1日少女奸杀沉尸案
儋州少女遭抢劫沉尸 市公安局成功抓捕嫌疑人
本站讯 (儋州在线 高丽)2014年9月11日,儋州市公安局“9·1”专案组发扬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的精神,经过十个昼夜的艰苦奋战,在儋州市木棠镇将犯罪嫌疑人蔡某光抓获归案,成功侦破儋州市中和镇“9·1”故意杀人、抢劫(沉尸)案,这是继“9·3”海南西环高铁建设工地儋州中和镇环龙村标段持械抢劫案成功告破后儋州警方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2014年9月1日下午19时许,儋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中和镇长村村委会响村沙场对面的北面江江面上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儋州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部门及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检验,发现该尸体为一具年轻女性裸尸,身上有人为捆绑重物坠沉的痕迹,死因分析为暴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确定该案件为一起杀人沉尸案。
听取案情汇报后,儋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曹晶高度重视,命令刑侦等部门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并召集副局长周有武及刑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领导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成立以曹晶为组长、周有武为副组长、刑警支队精干侦查员为主力的专案组,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首先将尸源的查证列为侦查首要工作,同时从中心现场向外围扩散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
经过近两天的查证,最终确定受害人为8月29日从那大返回中和镇探望父母途中突然失踪的25岁少女曾某。于是,专案组立即围绕受害人及家属的社会关系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经过大量细致的排查,专案组排除了因情、仇杀人的可能,从受害人身上财物被劫掠一空的情况,结合现场勘验判断案件的性质为见财起意、行凶杀人。
专案组在随后的调查中了解到,受害人曾于8月29日下午电话告诉其父亲要买茶叶回家,随即失去联系。专案组调取了曾某回家途经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曾某当天下午从那大镇怡心花园附近乘坐一辆开往木棠镇方向的客车,在中和镇与木棠镇交界的十字路口下车后,上了一辆没有牌照的三轮摩的,专案组根据这一重要线索,立即围绕在中和、木棠镇十字路口一带拉客的三轮摩的司机展开全面摸查,在调查中发现,中和镇接官亭村的刑满释放人员蔡某光在案发后活动异常,几天没有出门。9月2日,还有人发现蔡某光拿着一部手机意欲转卖,结合各方侦查取证的结果,专家组断定蔡某光有重大嫌疑。
9月11日下午,曹晶局长在木棠派出所召开专门会议,在听取了案情汇报之后,曹晶局长明确发出了对蔡某光实施抓捕的指令,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9月11日傍晚19时许,专案组通过蹲点守候,成功在木棠镇路附近成功将嫌疑人蔡某光抓获。
蔡某光到案后,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突审。并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并提取了受害人案发当天随身携带的财物及作案时使用的工具。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光供认了其残忍杀害受害人,并实施抢劫、奸尸、沉尸的犯罪事实。
至此,“9.1”故意杀人、抢劫(沉尸)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最后,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不要随意搭乘黑车(摩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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