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的意思是什么?

一、译文:董宣,东汉人,是洛阳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因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外等候,就拦下公主的马车,用刀圈地,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

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帝你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令小太监扶着董宣,让他磕头向公主谢罪,董宣不答应,两手撑地,一直不肯低头。公主说:“你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了,当即命令,硬脖子县令出去,并赏赐三十万钱。

二、原文:出自 南朝 范晔《后汉书》

董宣,东汉人,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奴白日杀人,匿公主家,吏不得逮。及公主出行,以奴为骖乘。宣候之,乃扣马,以刀画地,大言数公主之失,斥奴下车,即格杀之。公主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许棰,请自杀!”即以头撞楹流血满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公主,宣不从,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公主曰:“汝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令强项令出,并赐钱三十万。

扩展资料

一、人物简介

董宣(生卒年不详),字少平,陈留郡圉县(今杞县)人,东汉光武帝刘秀时期官员,因办事不畏权贵被称为“卧虎”、“强项令(硬脖子的洛阳令)”。起初被司徒侯霸征召,后升迁至北海郡国相。后来江夏郡有巨贼夏喜等侵扰郡境。朝廷任命董宣为江夏太守。外戚阴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轻视侮慢他,因此被免职。后来朝廷特征召董宣为洛阳县长。担任洛阳县长五年,七十四岁,死在任上。

二、作者简介

范晔(398—445),字蔚宗,南朝宋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东南)人,晋豫章太守范宁之孙,宋侍中范泰之子。因出继堂伯范弘之,得袭封武兴县五等侯。年轻时曾入刘裕子义康部下为冠军参军;刘氏代晋称帝,封义康为彭城王,晔入补兵部员外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元嘉五年(428),因父丧去官;服阙后,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迁尚书吏部郎。

元嘉九年冬,因在彭城太妃丧葬期间聚会酣饮,以听挽歌为乐,左迁宣城太守;后复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因与散骑侍郎孔熙先兄弟等谋立义康,为丹阳尹徐湛之告发,于同年十二月以谋反罪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