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一场火灾引发的离奇命案

2014年9月,江苏省常州市发生了一起火情,消防员赶到现场时,有人已经从着火的屋子里抱出了唯一的“受困者”。和一般火灾不同的是,这名女子身上沾满了血迹,伤口一看就不是被火烧的,而是被刀捅、划的。

消防员觉得不对劲,积极开展救火的同时,通知了公安局。待火被扑灭后,刑警进入现场,在卫生间门口看到了很多血迹,推开门后,一股强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浴室马桶和洗面盆上都沾有大量血迹。

现场找到一把剪刀和一个白酒瓶的瓶盖,地上有些燃烧残留物,经检测,是些碎布片,里面含有酒精成分。侦查员推断,剪刀和白酒瓶盖很可能是纵火者留在现场的,剪刀用来剪碎布料,白酒则被用来作为助燃物质。遗憾的是,剪刀和瓶盖上都没提取到嫌疑人的生物信息。

刑警勘查期间,传来消息,伤者在送医途中就死亡了。警方根据现场情形,将其定位为一起“故意杀人纵火案”。

死者叫刘玉,三十二岁,是着火房子的女主人。法医鉴定,刘玉颈部有五处刀伤,系颈部大动脉破裂导致失血而亡,此外,刘玉的左胸还有六处刺伤,嫌疑人下手的残忍程度让法医都不忍直视。

一般来讲,杀人后放火,都是为了毁灭证据。刘玉年轻,长相娇好,警方怀疑,嫌疑人是不是对其有过性侵行为,想通过火来破坏现场,但随后的检验并未发现该迹象。

案发现场门窗没有被破坏痕迹,门上却插着一把钥匙,询问之下得知,钥匙是死者丈夫汪宏留下的。

当天是9月11日,汪宏回忆,早上妻子送孩子去学校,先离开了家,他随后起床,洗漱完就到公司上班了,他走的时候,妻子还没回家。上午9点过,正在上班的他突然接到妻子发来一条短信,说她肚子疼,等下要去医院看病,问钱放在哪里。

短信的内容让汪宏很奇怪,因为他们夫妻俩从来不在家里放大额现金,有事都是刷卡,所以,一看到妻子直接问钱在哪,他就觉得不正常。

汪宏遂给妻子打电话,先是无人接听,后来就关机了。汪宏愈发觉得蹊跷,就叫了名同事陪他一起往家里赶,进入小区才发现家里着火了。汪宏担心妻子安危,三步并作两步往回冲,因救妻子心切,开了门没顾上取钥匙,之后发现妻子倒在血泊中,就急忙抱下楼。他同事不清楚情况,以为汪宏妻子是被火烧了的,就只帮忙报了火警。

汪宏抱着妻子走不快,几分钟后才走到小区门口,刚好碰上接到电话赶来的消防员,即本文开头描述的一幕。

经汪宏证实,家中没有贵重物品丢失,只少了两瓶白酒,由此排除了谋财的可能性。

嫌疑人一不劫色、二不图钱,难道是仇杀?

现场门窗完好,说明嫌疑人是和平进入房间的,有很大机率是熟人作案,而仇杀的前提就是当事双方本就认识。

基于此,警方首先询问汪宏夫妻近日有无与人结仇,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两年前,刘玉因身体不适,辞掉工作成了一名全职太太,每天除了接送孩子上下学,就是宅在家里看电视做家务,几乎不与外人接触,没有和他人结仇的机会。汪宏在单位主要做技术工作,不在外面跑,和同事间也没有利益纠葛,亦没有不良嗜好,每天下班就回家,从不和人起争执。

这就奇怪了,那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经过警方的仔细勘查,现场没有指纹、脚印等线索,只得对血迹进行多点位提取鉴定,试图找出嫌疑人的生物信息。

刘玉、汪宏住在一栋老式居民楼,小区内部没有安装监控,但大门口外不远有个天网探头,这让警方大喜过望,立即调阅了案发前后的视频。

当天早上6点30分,刘玉像往常一样送儿子上学,神态和动作都无异常,7点33分,汪宏出门,8点09分,刘玉返回小区。

汪宏于9点17分收到刘玉发来的短信,9点58分开车出现在画面中。警方分析,9点17分时,嫌疑人肯定在刘玉家里,并在9点58分之前离开,于是把这期间从小区方向往外走的男性列为排查重点。

经查,在这41分钟内,***有13名男子离开小区。专案民警一一对他们开展了细致的询问调查,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排除了作案可能。

但这次调查并非全无收获,13人当中,有5人都是租房客。这让民警意识到,该小区人员结构复杂,那么,凶手会不会就是小区住户中的一员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就合理解释了那13人都没嫌疑的情况,因为凶手作案后不一定要离开小区,完全可以回到自己家中,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监控中,刘玉送孩子上学和返回小区时,身后都没有可疑人员,也说明嫌疑人并非从外面一路跟着她进入小区的。

民警迅速调整侦查方向,开始对小区居民进行排查,并着重排查刘玉所在这栋楼的人员。很快,一名可疑男子就进入了警方视野。

他是死者刘玉对门的邻居成海,34岁,未婚。警方第一次去了解情况时,成海不在家,楼下一住户反映,他活动时间很不规律,且喜好喝酒,有几次在楼道里碰到他时,他手里都提着白酒瓶。

成海是租住在此的,民警通过房东了解到他是一家煤炭公司的质量监测员,拿到了他的电话号码。刚一见面,成海身上的一个细节就引起了民警注意,他穿件长袖衬衣,左手袖管是挽起来的,右手袖管却是放下的,感觉在遮盖什么。

侦查员装作无意地用手碰了下成海的右手手臂,成海“咝”的一声,感觉很疼的样子,侦查员就让他把右手袖管挽起来,一条近三厘米的伤口赫然印入眼帘。

成海解释说,伤口是下井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侦查员不便过分追问,做了登记就让他先离开了,说后面有需要会再找他问话。

结果,第二天,成海的房东突然联系专案民警称:“成海搬家了。”

这一行为引起了侦查员的警觉,准备找他问个究竟,却发现成海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侦查员立即到成海的单位了解情况,他的直接领导介绍,案发时,成海在单位上班,后来接到个电话就匆忙离开了,当天没再回来。昨天下班前,成海请了一天假,说要搬家,公司里没人知道他要搬去哪。

案发当日接了个电话就消失了,警方找他问话后又失联,而他就住在受害者刘玉的对面,这愈发让警方觉得,此人极有可能与案件有着莫大的关系。

当天夜里,失联了一天的成海终于开机了,原来,他手机出了问题,搬完家后才有时间找地方修手机。

可他为什么急于搬家呢?

成海告诉警方,自从刘玉家出事后,周围邻居看他的眼神都不对,感觉他就是杀害刘玉的凶手似的,他住在那里很不舒服,遂萌生了搬家想法。出事那天,他是接到小区里一个相熟的住户的电话,说他对门起火了,怕殃及到他家,让他赶回去守着。成海还说,刘玉、汪宏曾热心地给他介绍过女朋友,出事前几天,他还看见刘玉在小区里陪儿子打羽毛球,如今刘玉惨死,他走在小区里想起那么鲜活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很不是滋味,也加快了他搬家的步伐。

经反复核实,警方排除了成海的作案嫌疑,但继续排查小区住户的方向没有变。

就在这时,视频排查组有了重大发现——在案发前的两天时间里,一名男子先后三次出现在刘玉身后,像是在跟踪她,案发当日中午,男子从小区出来时,手里拿着个塑料袋。

经核实,男子叫梁康,常州当地人,是案发小区的一名业主,住在刘玉家隔壁的一栋楼里。

梁康是当地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收入虽然不算高,但比较稳定,他也没有不良案底。面对询问,梁康非常配合,无论民警问什么问题,他都很有耐心。

然而,梁康回忆案发时间的行为时,让民警觉得怪怪的。

当时已经是9月17日,发案都6天了,梁康却清楚地记得他9月11日的9点40分在家里看一档电视剧。

对此,梁康解释,他这段时间都在看那电视剧,而电视剧每天的播放时间都差不多,所以他记得。

这样似乎也讲得通。

17日傍晚,案发现场提取的多处血迹检测结果出来了,除了死者刘玉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血迹。

为了不放过任何可能性,警方对之前所有受到过怀疑的人进行了抽血化验。

次日上午,化验结果证实,那份血迹样本与梁康吻合。

铁证如山,梁康自知无法抵赖,承认了杀人放火的犯罪事实。说到杀人动机时,梁康交待,他和刘玉是情人关系,因两人都有家庭,他不想再继续下去了,案发当天,他找刘玉提出分手,刘玉索要十万元的分手费,并声称梁康不给钱就把两人的事讲出去,梁康拿不出那么多钱,遂向刘玉下了毒手。

然而,经警方核查,梁康与刘玉的手机和社交软件上均无联系痕迹,汪宏也说,他们夫妻压根就不认识梁康,妻子更不可能背叛家庭和这样的人苟合。

这些证据都表明梁康在撒谎,可他既然都承认了杀人罪行,为什么要编造个杀人动机呢?

轨迹溯源发现,17日晚间,在被抽血验DNA后,梁康就离开了小区,一夜未回。他倒没有逃跑,而是去了一家网吧,警方利用技术手段调取梁康当天的上网记录发现,梁康搜索过“杀害情人会不会被判死刑”的相关内容,当中有人提到,双方系情人关系,又是特定原因杀人,不会被判死刑。

这就是梁康撒谎的原因,他根本就不认识刘玉,不过是想借此让自己免除死刑的惩处。

那他到底为何要杀刘玉呢?